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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天等县丽川河畔颐养中心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控制价
公示及澄清公告
(招标编号:E**)
一内容:
一项目名称:广西天等县丽川河畔颐养中心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PC)工程总承包
二项目编号:E**
三招标人名称:天等县农村 (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农工:0771-*
地址:天等县天宝北路财政大楼2楼
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建标建设 (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工:0771-*
地址: (略) 白沙路1-6号白沙苑综合楼一层D号
五招标公告日期:2023年07月11日
六更改公告一发布日期:2023年07月21日
七招标控制价公示及澄清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8月2日
八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公布如下: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45381.*万元其中:设计费为808.*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
为44573.*万元,其中暂估价8490万元,暂列金额4052.17177万元,工程优质费/
万元如有
九本项目澄清如下:
序号章节原招标文件内容修改后招标文件内容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3.1履约保证金
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1%
备注:上限为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10%投
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
中标资格。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5%
备注:上限为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1%投
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
中标资格。
2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
同价含税为人民币大写元签约合同价为暂定价,最终合同价以财政投资评
审小组审定为准)。
1.签约合同价含税为人民币大写元签约合同价为合同总价上限控制价,最
终结算价以财政投资评审小组审定为准)。
3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4.2履约担保
履约保证金的金
额: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后的1%。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
5%。
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14.1合同价格形式14.1.1关于合同价
格形式的约定:本合同为总价合同,除根据第13条变更与调整,以及合同中其它相关增减
金额的约定进行调整外,合同价格不做调整。
14.1.1关于合同价格形式的约定本合同总价为总价上限控制价,除根据第13条变更与调
整,以及合同中其它相关增减金额的约定进行调整外,合同价格不做调整。
5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14.1合同价格形式14.1.3按实际完成
i
的工程量支付工程价款的计量方法估价方法本工程的设计费采用固定总价形式,设计费
中标价即为设计费合同价建筑安装工程费包含设备购置费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式,除
根据第13,8条变更和合同价格的调整,以及合同中其他相关增减金额的约定进行调整外,
最终结算价款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后的金额为准。
14.1.3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支付工程价款的计量方法估价方法(1)在合同实施及结算
过程中若设计费和建筑安装工程费包含设备购置费高于合同总价上限控制价即中标价
的,按本项目合同总价上限控制价即中标价进行结算,超出部分不予支付,以上风险由
投标人承担除发包人提出超出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内容及使用功能外。
(2)设计费的计算基数基于建安总价,如经过财评评审过后,财政评审给出的建安费总价
低于中标价,那么设计费的计算基数根据财政评审给出的建安总价计算,如若财政评审给出
的建安费高于中标价,那么按中标价的建安总价作为基数计算,最终结算的设计费与建安费
成正比例。
(3)除根据第13,8条变更和合同价格的调整,以及合同中其他相关增减金额的约定进行
调整外,最终结算价款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后的金额为准。
6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14.3工程进度款
2工程进度付款支付方式及比例:
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为: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金额为己完成工程量的90%:合同
外工程变更部分和现场签证引起的费用等进度款支付金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0%,且与
月进度款同期支付:过程节点完工,过程结算经审定部分价款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含已
支付的):工程整体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汇总所有过程结算价确定结算总价后,工程款
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含己支付的: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
金,并按本合同质保书的约定返还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无息。2工程进度付款支
付方式及比例:
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为: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金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0%合同
外工程变更部分和现场签证引起的费用等进度款支付金额以财政投资评审小组审定为
准)为已完成工程量的0%,且与月进度款同期支付:工程整体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汇
总所有过程结算价确定结算总价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含已支付的:发包人
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并按本合同质保书的约定返还待工程缺陷
责任期满后返还无息。
7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14.5竣工结算
14.5.1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的时间: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90天内向工程师提交竣
工结算申请单,并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
竣工结算申请的资料清单和份数:格式按发包人要求,并经发包人确认,提交一式6份。
竣工结算申请单的内容应包括:
(1)竣工结算合同价格:
(2)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款项:
(3)采用第14.6.1项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第(2)种方式提供质量保证金的,应
当列明应预留的质量保证金金额:采用第14.6.1项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中其他方
式提供质量保证金的,应当按第14.6款质量保证金提供相关文件作为附件:
(4)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的合同价款。
14.5.2竣工结算审核
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后90天内按发包人要求提交结算资料。
(1)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单后14天内完
成核查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工程师提交的经审核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14天
内完成审批,并由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签发经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监理工程师或发
包人对竣工结算申请单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承包人应提交
修正后的竣工结算申请单。
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书后28天内未完成审批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发包
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并自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第
29天起视为已签发竣工付款证书。14.5.1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的时间: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60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竣
工结算申请单,并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
竣工结算申请的资料清单和份数:格式按发包人要求,并经发包人确认,提交一式6份。
竣工结算申请单的内容应包括:
(1)竣工结算合同价格:
(2)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款项:
(3)采用第14.6.1项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第(2)种方式提供质量保证金的,应
当列明应预留的质量保证金金额:采用第14.6.1项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中其他方
式提供质量保证金的,应当按第14.6款质量保证金提供相关文件作为附件:
(4)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的合同价款。
14.5.2竣工结算审核
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后60天内按发包人要求提交结算资料。
(1)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单后14天内完
成核查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工程师提交的经审核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14天
内完成审批,并由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签发经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监理工程师或发
包人对竣工结算申请单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承包人应提交
修正后的竣工结算申请单。
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书后60天内未完成审批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发包
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并自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第
61天起视为已签发竣工付款证书。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改内容的,作相应更改,其他内容不变。
查询公告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http://**广西壮族自
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O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
西崇左)(http:/ggzy.jgswj..http://**/czggzyczgg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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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知。
招标人:天等县农村 (略)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标建设 (略) 盖章
2023年8月2日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等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等县农村 (略)
地址:天等县天宝北路财政大楼2楼
联系人:农工
电话:0771-*
电子邮件:tdxntgs163.com
892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标建设 (略)
地址: (略) 白沙路1-6号白沙苑综合楼一层D号
联系人:黄工
电话:0771-*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童美丽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