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津南区政务服务办 (略) (略)
淀粉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
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真:022-*
通讯地址: (略) 津南区八里台镇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大道9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略) (略) 淀粉制品生产项目 | (略) (略) | (略) 津南区双桥河镇欣发路11号 | 天津 (略) | (略) (略) 拟投资300万元,租 (略) 津南区双桥河镇欣发路11号全部闲 (略) ,建设“ (略) (略) 淀粉制品生产项目”,厂房总租赁面积4207.66平方米,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拉皮1000吨,土豆粉50吨、凉粉60吨。 | 1.废气(1)生物质蒸汽发生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燃烧废气,经布袋除尘器+脱硫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2)食堂设置高效油烟净化器,油烟经净化器处理后由屋顶DA002排放口排放;(3)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为地上一体化设备,设施均为密闭状态,设置于密闭污水处理站内,产生的少量异味无组织排放,定期在污水处理站内喷洒生物强化除臭喷雾;(4) 颗粒物通过洒水抑尘措施沉降到车间地面,并及时对地面进行清洗保洁。 2.废水(1)本项目设置一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采用“格栅+调节+厌氧+好氧+沉淀”工艺,生产废水及地面清洗废水进入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厂区总排口; (2)生物质蒸汽发生器废水属于清净下水,作为脱硫设备用水;(3)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静置沉淀后排向厂区总排口。上述废水经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津南双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 选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墙体隔声等防治措施。 4.固体废物(1)废包装物外售物资回收部门;(2)不合格品、废检验产品交由附近养殖户回收利用;(3)生活垃圾由城管委定期清运;(4)灰渣、除尘灰、栅渣和污泥交由城管委统一清运清运;(5)脱硫装置废水、沾染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 | 2023.04.12 -2023.04.18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