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北县教育局
2024年秋季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 (略) 关于深化教育教学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黑龙江省中小学校“四零承诺”实施细则(修订)》《黑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版)》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萝北县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
小学招生对象为年满 6 周岁(出生日期截止到2018年 8 月 31 日)的适龄儿童。
初中招生对象为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时间
(一)小学报名时间为6月20日—6月30日
(二)初中报名时间为7月8日—7月12日
三、招生办法
(一)基本原则
坚持以“相对就近,划片招生,免试入学,规范有序,阳光监督”的原则组织实施义务教育阶段秋季招生工作。入学新生监护人需通过“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填报学生基本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
(二)热点学校信息核查办法
1.各招生学校通过“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对学生户籍和房产证明进行审核,杜绝通过办理假户口、假房产证明等获取入学资格。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由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备案。未按时提出申请,擅自延缓入学的超龄儿童,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置入学。
2.锁定学生在相应学区居住时间。
(1)2024年秋季入学新生,认证户籍及房屋产权证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前。(2025年之后秋季入学新生,需要持一年以上学区内户籍及房屋产权证明入学。认证户籍及房屋产权证时间为上一年8月31日之前。)
(2)学区内户籍及产权证不满一年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置到相对就近学校入学。
3.学校学位数量低于学区拟入学学生数量时入学顺位规则。当学校学位数量低于学区拟入学学生数量时,在满足第2条要求基础上,按照以下顺位规则接收新生入学。当第一顺位招收学生人数达到拟入学招生计划,则不再进行后面的顺位,即顺位原则终止,以此类推。
第一顺位:儿童户籍与父母房产地址均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本县户籍儿童。
第二顺位:仅有父母房产地址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本县户籍儿童。
第三顺位:儿童户籍与父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上(即三代同户),且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地址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本县户籍儿童。
第四顺位:儿童户籍与父母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本县户籍儿童,以落户时间先后为序。
第五顺位:父母自有房产地址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非本县户籍儿童。
第六顺位:祖父母、外祖父母自有房产地址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非本县户籍儿童。
4.学校学位数量不低于学区拟入学学生数量时,新生入学坚持就近入学、免试入学的原则,按照教育局公布的招生计划,划片招生。九年一贯制学校实行直通政策。
(三)关于优抚对象人员子女入学信息核查办法
对残疾军人子女、烈士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中单贡献的民营企业家、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及其它各类安抚对象子女入学,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政策和有关文件要求,简化入学程序,妥善安置,落实教育优抚政策。
(四)关于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入学信息核查办法
跟随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以及随迁子女,由其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及儿童、少年的居住证到所在县有空余学位的可就读学校提出就学申请,对因特殊原因未能到相应学校提出申请的,由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到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五)关于住宅性质界定原则
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印发《黑龙江省中小学校“四零承诺”实施细则(修订)》(黑教规〔2020〕5号)第四条明确规定:“2020年起,集体户口和产权不足100%的住宅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商服、车库等非居住房不作为招生入学依据。对报名人数超出计划的学校严格实施“居住时间”“学位锁定”“入学顺位”政策。
(六)实施“学位锁定”政策
1.对学区住宅实行学位锁定政策。从适龄儿童登记入学当年起小学6年内、初中3年内(六三制)或者小学5年内、初中4年内(五四制)所居住的学区住宅,原则上只提供一个入学学位,即小学6年、初中3年之内(六三制)或者小学5年、初中4年之内(五四制)不能再作为其他适龄儿童入本学区学校的依据(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如果该住宅在锁定年限内有其他适龄儿童入学,由县教育局统筹安置拟入学新生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相对就近入学。
2.对大规模学校实行学位锁定政策。依据黑龙江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对学校单体校区达到大校额的学校(小学、初中在校生人数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人数超过2500人),实行学位锁定政策。
3.对超过班级人数上限的班级实行学位锁定政策。对超出班额标准(小学45人、初中50人、高中55人)的班级,实行学位锁定政策。
四、招生程序
今年我县小学和初中均使用“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 (略) 上报名。(九年一贯制学校采取直升方式入学)方式一:学生由法定监护人通过省教育厅公众号登录黑龙江省招生入学服务系统,按照“宣传指令”填写相关报名信息,按步骤上传户口及房产证原件照片(或同等效力的居住佐证),报名上传成功后等待系统大数据审核证件效力。方式二:学生由法定监护人在指定时间携带户口、房本前往报名学校,由学校招生工作人员现场指导家长登录报名系统,辅助家长上传报名信息。程序:学校负责按顺位排序报名学生资格, (略) 进行校级审核;县教育局在学校审核后,按相关文件及政策要求,核对数据无误后进行县级审核,预计公布招生结果时间为8月16日。
五、工作要求
1.各学校要根据教育局《关于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 秩序有关规定》文件要求,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生,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等违规招生行为。
2.热点学校要坚持执行“两证齐全、两证一致”原则,规范性入学依据(户口本、房产证),核查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协调、 管理,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3.各学校要持续推进落实中小学“四零承诺”工作部署,坚持“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做到政策公开、 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4.教育局将对学校招生工作重要时段、重点环节加强监管。
5.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引进社会监督,严肃查处 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电话:0468-*
本招生方案自2024年秋季开学起试行一年。期间,若国家、省、市出台新的政策,以国家、省、市政策为准或进行重新修订。试行期满后,若无政策或运行成本等变化,延续执行。
注:宝泉岭地区各学校招生参照此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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