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雷山县年产500吨魔芋精粉及5000吨魔芋系列食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不予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2年12月20日-2022年26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予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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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不予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1 | 雷山县年产500吨魔芋精粉及5000吨魔芋系列食品加工项目 | (略)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雷山县乌开工业园区 | (略) 雷山县顶立 (略) | 贵州 (略) | 项目建设精粉车间、精粉仓库、烘干车间、食品加工车间、产品仓库、原料堆场、办公室、宿舍、食堂及卫生间等建筑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魔芋精粉500吨魔芋系列食品5000吨。 | 项目工程产排污分析不充分。项目精粉加工、研磨废气未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进行产排污分析和达标分析;项目生产废水未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农副食品加工工业—淀粉工业》(HJ860.2—2018)的可行性技术核算污染物浓度,未分析处理效率,未充分论证项目满足纳管要求;未根据源强核算技术指南核算单位台热风炉、锅炉的污染源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