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单位采购信息, (略) 区及公寓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 | 预计 | 预算 | 备注 |
1 | 物业服务社会化保障 | 物业服务项目,位 (略) ,服务保障时间为3年。项目包括:公寓区( (略) 中山区、旅顺口区),建筑面积*.86平方米,实施多层住宅运行维护;院区( (略) 旅顺口区, (略) 中山区),场地面积*.85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绿化面积*.72平方米, (略) 区房屋及公共设施设备维护。 | 详见附件 | 2024年 9月 | 349 | |
合计 | 349 |
一、项目名称
(略) 区及公寓区物业服务
二、需求概况
物业服务项目,位 (略) ,包 (略) 区物业服务,服务保障时间为3年。项目包括:公寓区( (略) 中山区、旅顺口区),建筑面积*.86平方米,实施多层住宅运行维护。院区( (略) 旅顺口区, (略) 中山区),场地面积*.85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绿化面积*.72平方米, (略) 区房屋及公共设施设备维护。
三、服务内容
(一)公寓区
1.制定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有关资料,并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授权制订物业服务各项制度。
2.公寓区运行维护:①公寓区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②公寓区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道路、围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③公寓区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附属建筑物、构筑物包括:化粪池、泵房、水塔、自行车棚;④公寓区消防管理。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消防系统正常运行保养;⑤公寓区电费充值、缴纳,协助房租收缴。公寓区日常维修项目一事一报,另消防设施及其他需专业维修保养以及需动用疏通车、吸污车、专业开锁及其他需动用专业设备的项目,无论金额多少需一事一报,其他维修项目视具体情况研究决定。
3.封闭公寓区内场地管理,包括:公寓区停车场(库)管理、门卫看护。(部分实行)
4.绿化养护与管理,负责除草、灌溉、修剪、病虫防治、施肥、扶正加固等日常保养内容。(部分实行)
5.环境卫生管理以及生活垃圾处理,包括公共区域的清洁,垃圾收集、清运消纳、有害生物控制,冬季公寓 (略) 除雪。(部分实行)
(二)院区
1.制定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有关资料,并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授权制订物业服务各项制度。
2.绿化养护与管理,负责除草、灌溉、修剪、病虫防治(每年集中打药至少3次)、施肥、扶正加固等日常保养内容。
3.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室内外公共区域的清洁(含餐具清洁),垃圾收集、有害生物控制。
4.院区运行维护。主要为零星维修,及时对楼内损坏的构筑物、建筑物、设施、设备等维修,包括:食堂、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道路、围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电梯等。具体零修范围如下:小范围小面积的墙面粉刷;楼道灯管、灯具、灯头、灯座、镇流器更换;普通开关、延时开关更换;空气开关更换;公用电 (略) 检修;各下水道疏通;各单体内给水管道维护;门锁更换等。同时, (略) 区锅炉供暖保障工作。以上项目维修配件由*方实报实销;其他专有部位维修养护,由*方提供材料或授权委托*方采购,实报实销。
5.院区秩序维护。 (略) 区 (略) 区周界、房屋巡查。(部分实行)
四、概算金额
约*元。
五、预计采购时间
2024年9月
六、拟设定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供应商经营范围含物业管理等相关服务,且具有军队、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物业服务经历。
(六)供应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查询目前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经中国 (略) 站(http://**.cn)查询目前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和 (略) 站(http://**)查询目前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的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要体现查询时间,截图时间要求在开标前一个月内)。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标准;
(二)供应商有参与意向且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以PDF格式电子文档形式,将“采购意向公开情况及意见建议统计表”(加盖公章),*@*q.com。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意见建议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
(三)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采购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均不作书面回复。
(四)采购意向公开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