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仁麦冲河125MW复合型光伏项目通过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公示
根据“云南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文件的通知(云水保〔2017〕97号)”的相关要求,建设单位永仁华 (略) 于2024年9月7日在楚雄州永仁县主持召开了永仁麦冲河125MW复合型光伏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方案编制、监测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代表和特邀专家3名。会议成立了验收组。
验收组查看了工程现场,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水土保持工作情况的汇报,以及方案编制单位、监测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补充说明。验收组经质问讨论后认为:项目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批复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完成了批复的防治任务;建设期间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足额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土保持设施工程质量总体优良,水土保持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较好地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工程的验收结果及验收资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众如有问题或意见,自公示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上午8:00-12:00,下午2:00-18:00)向永仁华 (略) 进行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并尽可能提供可查的具体线索。可当面反映、书面反映、电话反映。针对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将进行答疑和上报。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4日—2023年10月25日
公示资料:见附件
联系电话:
永仁华 (略) ,朱治林 *
永仁华 (略)
2024年9月24日
建设单位:永仁华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云南今禹 (略)
监测单位:昆明龙慧 (略)
建设地点: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永仁县
备注:
- 附件1: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pdf
- 附件2:验收鉴定书.pdf
- 附件3: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
- 附件4: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附件.pdf
- 附件5: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附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