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茅台镇同民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生态环境部令[2018]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为广泛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略) 茅台镇同民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 (略) 茅台镇同民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略) 茅台镇同民村;
3)建设单位:贵州仁怀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仁怀名酒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4)项目概况:
(1)项目简介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略) (略) 茅台镇同民村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污水处理能力为2200吨/日。
(2)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略) 茅台镇同民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及规划,且本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项目选址可行;通过认真落实评价所提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及生态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各种污染物均可处理达标排放或综合利用;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的几率和强度均较小;因此,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影响较小。
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 (略) 茅台镇同民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如您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并通过下述联系方式直接向建设单位反馈。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众意见表:http://**-GWhPQ?pwd=35kr提取码:35kr
四、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贵州仁怀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仁怀名酒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建设单位通讯地址: (略) 鲁班街道隆堡社区
联系人:于主任电话:*
环评编制单位名称:贵州 (略)
环评单位通讯地址: (略) 南明区小车河街道花果园项目M区第10栋3单元13层4号房
联系人:青春联系电话:*电子邮箱:*@*q.com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获取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1)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请联系编制单位。
2)纸质报告书获取途径:请联系编制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