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2月26日我局拟对1个亚磷酸酯产品结构优化及自动化改造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6日-2022年12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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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 昌和化学新材料(江苏)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5万吨亚磷酸酯产品结构优化及自动化改造提升项目 |
建设地点 | 新材料园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镇江 (略) |
项目概况 | 拟投资4426.61万元,建设“年产5万吨亚磷酸酯产品结构优化及自动化改造提升项目”,具体内容为:①减少亚磷酸三苯酯3000吨/年、低酚亚磷酸酯3000吨/年、无毒亚磷酸酯1000吨/年,产能合计减少7000吨/年;②新增亚磷酸三月桂酚酯1000吨/年、无酚亚磷酸酯3000吨/年、聚醚多元醇亚磷酸酯500吨/年、特殊规格亚磷酸500吨/年、亚磷酸三*酚酯2000吨/年,合计新增7000吨/年;③调整5000吨/年无毒复合稳定剂的产品结构。④对已批未建的3000吨/年的亚磷酸(特烷基芳基)混合酯(W705)生产线进行建设(批复6000吨/年,实际仅建成3000吨/年,并通过环保验收);⑤对部分半自动设备进行自动化改造(生产工艺不变),提高工艺的安全水平,降低年产批次数量,减少污染物产生量。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贯彻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理念,加强对生产全过程的管理,从源头削减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该项目初期雨水、离心废水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和《 (略) 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 (略) 政污水管 (略) (略) 处理。 (三)该项目工艺废气中酯化废气先采用冷凝器+两级石墨降膜水吸收+一级水环泵+水喷淋吸收制备盐酸后,与不凝废气、复配废气、灌装废气、有机储罐废气经管道密闭输送至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无机储罐废气经管道密闭输送至三级水喷淋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危废仓库废气和污水处理站废气密闭收集后经管道密闭输送至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VOCs、酚类、*酸酯类、臭气浓度排 (略) 地方标准《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中“表1挥发性有机物浓度排放限值”、“表2厂界挥发性有机物监控点浓度限值”;氯化 (略) 地方标准《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现有在用锅 (略) 发布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 (四)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反应釜、冷凝器、真空泵、冷冻机等设备。应严格落实选用低噪声设备,将高噪声设备布置于合理位置,加强对各噪声设备的保养、检修,保证设备良好运转等降噪措施。 (五)本项目产生的冷凝废液、过滤残渣、废滤袋、废活性炭、废吸附棉、废包装物、剩余污泥、工业废盐属于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六)土壤地下水污染的防治坚持以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污染监控及事故应急处理为原则,采用主动及被动防渗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施地上污染地上防治、地下污染地下防治的设计方案。采取厂区划分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不同的污染物区,采取不同等级的防渗措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加强土壤及地下水监控。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