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县船塘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东源县船塘镇小水村小水坝桥建设工程立项请示”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东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有关事宜的通知》(东府办函〔2018〕92号)、《东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源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20〕13号),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东源县船塘镇小水村小水坝桥建设工程。
二、项目法人单位:东源县船塘镇人民政府
项目统一编码:2407-*-18-01-*
三、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位于东源县船塘镇小水村,项目全长27.44米,全宽6.5米,其中行车道宽6米,两侧护栏各宽0.25米。
四、该项目总投资控制257.*元内。资金来源:除争取上级资金补助外,不足部分由业主单位自筹解决。
五、项目法人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的基本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按照核准招标事项组织招投标(见附件)后方可动工建设。
六、项目审批相关文件:《船塘镇党政领导班子工作会议会议纪要》(〔2024〕6号);《关于东源县船塘镇小水村小水坝桥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东交函〔2024〕122号);《关于东源县船塘镇小水村小水坝桥建设工程资金来源的说明》(东财资金函〔2024〕84号);《关于东源县船塘镇小水村小水坝桥建设工程用地及选址意见》(东自然资函〔2024〕359号)。
七、项目应严格按照东自然资函〔2024〕359号文要求不得新增建设用地,在建设过程中不得占用或损毁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不得新增违法用地。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