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1 | 福建省能 (略) 技改配套设施项目(底油和油 (略) 置厂房) | (略) (略) 雁石镇龙雁东三道8号 | 福建省能 (略) | 福建省中楠 (略) | 福建省能 (略) (略) (略) 雁石镇龙雁东三道8号,拟在 (略) 用地范围内实施技改项目。本次技改拟新增综合利用HW08油泥类代码(251-002-08、251-003-08、251-004-08、251-006-08、251-010-08、251-011-08、900-210-08(油泥)、900-213-08(不含废过滤吸附介质)、900-221-08、900-222-08(油泥)),新增综合利用HW08含矿物油废物油泥,综合利用规模3千吨/年,减少废矿物油接收量303t/a,最终保持总的产品生产规模不变。建设内容为新建底油和油 (略) 置厂房,新建2套#吨/年现有工程减压蒸馏产生塔底油碳链热优化装置、新建1套3千吨/年油泥碳链热优化装置、油泥储池、热解渣、固体燃料堆场以及配 (略) 理设施,并对现有减压蒸馏装置进行技术改造,仓储、 (略) 理站等公用辅助依托现有工程。技改项目实施后,产品方案由现有工程润滑基础油#t/a、塔底油#t/a调整为润滑基础油#t/a、塔底油6000t/a、固体燃料3000t/a。技改项目总投资为#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工艺废水、清洁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技改后全厂污水总量约为#.2m3/a,112.56m3/d,现 (略) 理站建设规模为300m3/d,处理工艺为“调节+隔油+絮凝+气浮+厌氧反应+接触氧化+沉淀”。废 (略) 理达到《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2024修改单)表1间接排放标准要求,其中该标准间接排放未做规定项目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排放限值要求B级 (略) (略) ,纳 (略) 理厂进行 (略) 理达标后排入雁石溪。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①储罐呼吸气及装载废气 (略) 大小呼吸废气及油料装卸车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NMHC。 (略) 一产生有机废气排入加热炉燃烧,罐区二有机废气经油气回收后由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②减压蒸馏生产工艺不凝气 废矿物油生产线减压装置不凝气引入加热炉燃烧后经42m高排气筒排放;底油及油泥生产线不凝气引入碳链优化加热炉燃烧室燃烧后经双碱法脱硫除尘后经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③碳链优化加热炉出渣粉尘 底油及油泥热解后通过螺旋封闭出料,出料口下方接吨袋直接包装,固体燃料和热解渣出料过程会产生少量粉尘,经布 (略) 理达标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④油泥储存池换气废气 油泥储存池实行严格的密闭设计,油泥储存池上方适当位置布置吸风口,将废气抽送至“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主要污染因子为H2S、NH3、NMHC。 (略) 理站废气 本项 (略) 理站依托现有工程, (略) 理站恶臭气体主要 (略) 理过程中的调节池、絮凝池和污泥浓缩池等散发出来的恶臭气味。厂区已针 (略) 理站调节池、污泥池、污泥脱水间等主要产生恶臭物质的设施,采取加盖封闭、局部隔离及负压抽吸等措施,抽排产生的废气通过生物过滤除臭系统净化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略) 理站废气主要为氨气、硫化氢。 项目生产工序产生的不凝气燃烧尾气非#烷总烃、氮氧化物、颗粒物、二氧化硫参照执行《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2024修改单)表3标准;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颗粒物参照执行《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2024修改单)表5标准限值; (略) 理站及污泥储存车间氨、H2S、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限值,贮存间非#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标准限值要求; (略) 内监控点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限值要求,厂区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需按#中要求进行控制,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应符合表A.1规定限值;碳链优化加热炉出料粉尘参照执行《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2024修改单)表3标准工艺加热炉颗粒物排放标准限值。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噪声主要采取基础减振、建筑物隔声、 (略) 等途径进行噪声污染防治和控制。施工建设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运营期项目厂界东侧、西侧、南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北侧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预处理油渣、 (略) 理站浮油及污泥、 (略) 理产生的热解渣、脱硫除尘沉渣、 (略) 理产生的废活性炭、职工生活垃圾;其中过滤油渣、 (略) 理站浮油及污泥属于危险危废,属于本 (略) 理范畴,运入油泥储存间,经碳链优化 (略) 理。废活性炭及废油泥包装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储存在危 (略) ,定期运输至项 (略) (略) 理或委托危 (略) 置,不排放;项目脱硫沉渣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热解渣产生后按规定进行危废鉴定,并按本鉴定结果委托有资 (略) 置或外售综合利用,鉴定前暂按危废进行管理贮存在1#危废贮存间;生活垃圾由当地环 (略) 置。 5、总量控制:技改项目完成后,全厂废水COD≦2.229t/a、氨氮≦0.388t/a;废气SO2≦5.81t/a、NOX≦8.622t/a、NMHC≦5.268t/a。本次新增COD0.029吨/年 |
一、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4日-2024年11月20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传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 (略) (略) 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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