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8年部令 第4号)有关规定, (略) 惠阳区新材料产业园产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对其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本次评价规划范围为西靠淡水河,北至数 (略) 延伸段,南接莞 (略) 。南北向依托县 (略) 贯穿园区,为联系永湖和马安镇的主要通道,为双向两车道;东西向为良湖大道。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72.92 公顷。(其中工业用地为134.*m2),总体定位:根据惠阳区新材料产业园发展战略和产业规划原则, (略) 化工产业发展需求为目标,积极协同本地及周边区域电子信息、新能源、生物医药等优势产业,加强深、莞、惠创新协同联动效应,加快新材料工业创新环节布局,积极落实新材料 (略) ,打造成为深莞惠新材料科技成果转化基地、 (略) 新材料工艺创新中心,形成“小而美”、“专、精、特、新”为特色的新材料专业园区。
通过10 年左右的努力,将园区建设成为产业结构合理、产业链条完整、公用工程配套设施完善、环境友好,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的新材料产业园区。以园区内现有优势产业为抓手,积极谋划电子材料产业集群,加速培育新能源材料产业集群,择机导入生物材料产业集群,优化发展精细化学品产业集群。对现有精细化工行业进行优化,并培育新能源材料、电子材料、生物材料,扩大园区产业方向,促进园区产业升级以园区内优势胶黏剂产业为抓手,紧抓粤港澳大湾 (略) 与半导体产业战略布局窗口期,积极协同深圳先进电子材料国 (略) 等新材料研究机构产业转移需求,打造电子材料专业中试、生产空间,布局电子封装材料、电子发光材料、表面处理材料产业,积 (略) 相关企业入园。
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组织单位: (略) 惠阳区永湖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 (略) 惠阳区永湖镇永新街139号
联 系 人:何工 电话:0752-*
环评单位:广东德宝 (略)
联系地址: (略) 海珠区广州大道南788号自编14栋之165房
联 系 人:谢工 电话:020-* E-mail:*@*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工作程序:通过对周围环境调查分析,并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咨询工程技术人员等,基本 (略) 惠阳区新材料产业园生产、环境相关的因素,并通过数学模型计算等方法,预测、 (略) 惠阳区新材料产业园升级规划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并提出污染防治对策,在此基础上编制本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便为项目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主要内容: (略) 惠阳区新材料产业园的性质、规模、建设内容、发展产业,结合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等,调查主要敏感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资源、环境质量现状、分析产业园现有环境问题和发展趋势,预测 (略) 惠阳区新材料产业园建设对当地环境空气、生态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等的影响, (略) 惠阳区新材料产业园的布局及功能分区的合理性、园区内规划与所在区域发展规划的协调性等进行分析,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调整方案和污染控制措施与对策。根据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确定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原则要求,提出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
四、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生态环境保护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规划组织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生态环境保护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将再次进行公告。
4、规划组织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及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填写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规划组织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环保主管部门提交公众意见表,也可直接提交至规划组织单位。
(略) 惠阳区永湖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