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一、债权基本情况
(略) (略) 拟对余江县玉丰隆珠宝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2年12月30日,剩余债权总额3650.19万元,其中债权本金2900.00万元,利息750.19万元(含罚息、复利、迟延履行金等),另有案件诉讼费等。(以上相关利息、费用等计算以最终合同、法律文书约定及人民银行相关规定为准)。
该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和保证担保。该债权已进入诉讼执行阶段。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余江 (略) 成立于2015年12月2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35FYMW38。经营期限为长期,登记机关: (略) 场监督管理局。类型: (略)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地址: (略) 余江县交通东路(盛世东方)1号楼119室 。法定代表人李勇辉。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股东李勇辉认缴出资510万元,持股比例51%,股东李赫成认缴出资490万元,持股比例49%暂未发现股东的有效的股 (略) (略) 冻结情形。经营范围:珠宝、玉石、木雕、石雕、玉雕及其他工艺品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具备独立民事主体资格。
三、保证人基本情况
李赫成、杨丰兰、李英辉、李勇辉、姚平桂为上述债权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担保,保证担保合法有效。
(一)保证人李赫成
李赫成,男,汉族, (略) (略) 月湖区林荫西路,具备独立民事主体资格。
(二)保证人杨丰兰
杨丰兰,女,汉族, (略) (略) 月湖区林荫西路,具备独立民事主体资格。
(三)保证人李英辉
李英辉,男,汉族, (略) (略) 月湖区林荫西路,具备独立民事主体资格。
(四)保证人李勇辉
李勇辉,男,汉族, (略) (略) 月湖区军民路,具备独立民事主体资格。
(五)保证人姚平桂
姚平桂,女,汉族, (略) (略) (略) 月湖区军民路,具备独立民事主体资格。
四、抵押资产情况
(一)抵押物概况
(略) (略) 2019年12月27日出具的(2019)赣06民初79号民事判决书、(2019)赣06民初80号民事判决书及余 (略) 2019年12月23日出具的(2019)赣0622民初1358号民事判决书、2019年11月19日出具的(2019)赣0622民初135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原债权人鹰潭农商行对李赫 (略) 胜利西路29号时代广场的商业用房、李赫 (略) 沿江大道信江清波雅苑临江苑03号楼的商业用房具有优先受偿权。
抵押物明细表如下:
序号 | 位置 | 房屋所有权证号 | 房屋所有权人 | 建筑年月 | 结构 | 用途 | 楼层 | 建筑面积(m2) |
1 | 市胜利西路29号时代广场B01号店面 | (略) 房权证字第*号 | 李赫成 | 2014年12月 | 框架 | 商业 | 1/21 | 28.29 |
2 | 市胜利西路29号时代广场B66号店面 | (略) 房权证月湖区字第*号 | 李赫成 | 2014年12月 | 框架 | 商业 | 1/21 | 28.55 |
3 | 市胜利西路29号时代广场B67号店面 | (略) 房权证月湖区字第*号 | 李赫成、杨丰兰 | 2014年12月 | 框架 | 商业 | 1/17 | 46.30 |
4 | 市胜利西路29号时代广场B03号店面 | (略) 房权证月湖区字第*号 | 李赫成 | 2014年12月 | 框架 | 商业 | 1/21 | 38.79 |
5 | 市胜利西路29号时代广场B05号店面 | (略) 房权证月湖区字第*号 | 李赫成、李英辉 | 2014年12月 | 框架 | 商业 | 1/21 | 35.10 |
6 | 沿江大道信江清波雅苑临江苑03号楼56号一层商铺03015 | (略) 房权证月湖区字第*号 | 李赫成 | 2014年12月 | 框架 | 商业 | 1/9 | 110.61 |
合计 | 287.64 |
(二)抵押物照片
五、投资亮点
该户债权资 (略) (略) 胜利西路29号时代广场、 (略) 沿江大道,地理位置较好,商铺总面积287.64㎡,单位面积适中,适合投资经商。
六、免责声明
上述不良资产的基本情况,仅为我司根据现有资料所作的描述,并不构成我司对不良资产之现状在法律上和商业价值上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对于上述不良资产中的交易结构、债权金额、主从债权之法律效力、主从债务人、担保物等之现状等具体情况,请投资者自行进行调查、分析、判断及决策,我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至此,投资者不能以该债权存在瑕疵、重大误解等理由向我司提出任何异议等。
七、交易对象和合作意向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略) 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 (略) 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任何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不属于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及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委托的第三方,且不属于该资产的内、外部关联人,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长城 (略) (略) 原员工、现员工及其关联人、债务企业或其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个人等。亦不属于前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并进一步保证不向前述主体或其投资、控制的实体转让债权。
我司面对国际和国内 (略) 场,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