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自然资告[2022]8号
经歙县人民政府批准,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 (略) (略) 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3宗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出让宗地 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1 | 歙(2022)34号C地块 | 徽州古城内徽府置业广场以南 | 2285.4㎡ (合约3.43亩) | 商服用地 | 40年 | ≥0.8 ≤1.0 | ≤50% | ≥25% | 总高度不应超过8米 | 2175元/㎡ (合*元/亩) | 100 |
2 | 歙(2022)2号 A-01区块 | 富堨镇徐村 | *.69㎡ (合约38.12亩)) | 商服用地 | 40年 | ≥0.8 ≤1.0 | ≤45% | ≥25% | 低、多层建筑 | */㎡ (合61.*元/亩) | 470 |
3 | 歙(2022)3号 | 富堨镇中溪村丰岭湾 | *.7㎡ (合约20.67亩) | 商服用地(文化旅游、休闲养老为主) | 40年 | ≥0.8 ≤1.0 | ≤35% | ≥30% | 低、多层建筑 | */㎡ (合21.*元/亩) | 90 |
二、竞买人资格及条件: (略) 法人,不接受联合竞买。歙县境外的申请人竞得土地后, (略) 进行开发建设,新公司须 (略) 。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为无底价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申请
(一)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见《挂牌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 (略) (略) (略) (http://**)下载。
(二)竞买申请人须于2022年 7 月 8日 9时至2022年 8月 8日15 (略) 上报名申请。
1、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流 (略) (略) 网站首页—服务指南—投标人专区《关于企业办理CA证书和证书延期的一次性告知书》,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 0559-*(工作日)。
2、报名申请。凭CA数字证 (略) (略) 网上交易系统,点击所要参与竞买的地块,提交报名资料。
(三)出让人对 (略) 上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确认。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四)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 8 月 8日15时前,请竞买人尽早安排保证金转账工作,资金转出后及时将转账凭证上传系统,以便及时核实。
五、挂牌出让现场会地 (略) (略) ( (略) 屯溪 (略) (略) 民中心北侧昱东大厦西区1层),挂牌现场活动时间定于2022年 8月10日10时。
挂牌时间:2022年7月28日至2022年8月10日;
报价时间:9时至11时30分和14时至17时00分止(其中2022年8月10日报价时间为9时至10时)。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出让地块的详细情况、规划设计条件、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地块最终出让面积以交地时的实测面积为准。
(三)宗地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根据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对虽已报名登记但无故不参加竞买活动的也不予退回竞买保证金。
(四)歙(2022)34号地块:
1.歙(2022)34号地块分为A、B、C三地块,其中A地块1319㎡,B地块349.7㎡,C地块2285.4㎡。实施出让地块为C地块。A、B地块由C地块的竞得人与古城保护事务中心签订使用协议,并按要求实施保护利用。A地块需保留现状天主教堂( (略) 落空间及古树)、神甫楼、西侧门厅、古井等不可移动文物及其他历史建(构)筑物,不得进行任何新建、扩建活动。根据县原文物局相关要求将叶家大屋前堂(通进深20.85米,通面阔12.30米)在B地块迁移保护,保护C地块南侧临街(巷)围墙立面。
2.该地块土地与房产均不得分割转让。
3.该宗地相关建设活动严格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件》等要求履行相关报批手续,地块保护利用方案需报古城保护事务中心、文物事务中心、资规局、住建局、文旅体局、应急局等部门审核后方可实施。
(五)歙(2022)2号地块:
1.歙(2022)2号地块分为A-01、A-02两个区块,其中A-01区块*.69㎡,A-02区块7625.48㎡。实施出让地块为A-01区块。A-02区块为公园绿地,由A-01区块竞得方按照审批地块规划设计方案配建A-02区块公园绿地,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A-02区块结合现状自然水体打造社区景观公园,绿化、水体用地≥65%,游憩设施、管理服务等建筑用地≤3%。A-02区块须与A-01区块开发建设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施工,同步竣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并由A-01区块土地竞得人代为管理使用,向公众无偿开放,使用费用与管理费用相抵。
2.土地竞得人须自持该地块地上建筑总面积的25%以上,自持时间须10年以上。
3.地块带规划设计方案挂牌出让,土地竞得人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歙县土地储备中心付清项目规划设计、策划等前期费用合计约*元。
(六)歙(2022)3号地块:
1.该地块土地与房产均不得分割转让。
2.该地块现状为山体,土地使用权人在土地平整时开挖的石料除项目本身自用外,多余的石料就地堆放, (略) 处理, (略) 缴纳弃渣资源费,富堨镇负责做好监管工作。
七、如有对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出让范围、界址权属存有异议的,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5日内向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意见。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一)地块咨询联系人和电话: 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吴先生、洪女士 0559-*;
(二)系统操作咨询联系人和电话: (略) (略) 鲍女士 0559-*;
(三)保证金缴纳账户:详见(http://**)公告附件 。
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