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吉 (略) 章牧草原生产加工综合体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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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前郭县阿穆尔大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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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吉 (略) 章牧草原生产加工综合体扩建项目 | (略) 前郭县查干湖镇新戎村 | 吉 (略) | 吉林省奥润 (略) | 该项 (略) 前郭县查干湖镇新戎村,在现有厂区内进行扩建,本次不新增占地面积,占地面积为19.*㎡,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24.*,北纬:44.*。厂区四周紧邻天然牧草地,最近环境敏感点为厂区西侧850m处草原站,400m范围内无具备环境质量功能的地表水体。种牛繁育方式采用人工授精方式进行繁育,项目年存栏基础母牛1501头,年可出栏优质犊牛1351头。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14.4%。 | (一)必须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弃物分别进行有效治理,防止项目产生的污染影响周边环境。 (二)加强建设期的环境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夜间禁止施工,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相应标准要求;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控制施工扬尘,确保场界处无组织粉尘到达场界的浓度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施工期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建筑垃圾运至送至当地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地点;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内防渗旱厕,定期清运做农肥。 (三)该项目采用薄垫料发酵床工艺,不产生养殖废水;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做农肥不外排。 (四)项目饲料加工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饲料加工车间密闭处理,确保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五)对风机、泵类等高噪声设备,采取选择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措施,确保其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区标准要求。 (六)养殖场区牛舍、运动场、储粪池、等构筑物必须做好分区防渗处理。并按报告书提出的要求布设地下水监测井,严格执行地下水监测计划,按规定制定地下水、畜禽防疫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开展环境应急演练,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七)产生的固废物要进行分类收集,认真按“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的处置原则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的有关要求,做到循环利用,严禁将各类生产废物、废料直接排放或混入生活垃圾倾倒,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对于病死牛尸体及胎盘委托无害化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医疗废物委托当地卫生防疫站处理;原辅材料包装、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垫料、牛粪便经收集后至储粪池进行暂存后,外卖有机肥厂进行进一步深加工处理做有机肥,淘汰牛外卖屠宰场进行处理。 (八)牛舍及运动场等设施,采取干清粪工艺及优化饲料、加强舍内通风、定期喷洒新型高效生物除臭剂、及时清除牛粪、加强消毒措施等防治恶臭的措施后,确保场内无组织排放恶臭气体H2S、NH3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要求,臭气浓度能够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7标准。 (九)厂区内冬季员工生活供暖及牛舍保温供暖均采用电进行供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