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出租汽车行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妥善做好新一轮出租汽车车辆更新工作,现向汽车经营企业征集燃油车型(含燃气混合车型)及纯电动车车型,将采取出租车实际出资人(以下简称车主)投票的方式从中选取入围车型,为做好此次车辆选型工作,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略) 委、市政府的有关决策部署, (略) 出租汽车行业整体形象,充分顺应广大车主的诉求和意愿,尽快完成出租汽车车辆更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高效、便捷的出行服务。
二、主要内容
(一)车企报名
所有品牌车辆销售企业携带相关 (略) 交通运输局307室( (略) 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7日至18日,联系人:周贵荣(*)。报名时需携带:1.车辆销售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社会信用统一代码。
2.企业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报名的需出具委托书、委托带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报名车型的品牌型号、年款等详细介绍资料,指导价、现售价的承诺保证材料。
4.新能源汽车需提供品牌型号、电池类型、质保范围、质保公里(年限)等资料。同时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的售后服务点相关资料。
(二)车型标准
1.原厂生产的全新五座三厢汽车。
2.燃油车排量为1.5L (含)以上,轴距为2600mm (含)以上,排放标准符合环保要求。
3.纯电动车轴距为 2600mm (含) 以上、续航里程达 300公里 (含)以上,电池容量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4.车辆技术条件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和巡游出租汽车行业管理部门要求。
(三)车型展览
2023年10月19日至20日为车辆展示时间,参选汽车企业将参选车 (略) 威 (略) 展示,出租车公司分批次组织车主参观车辆,车主也可自行前往汽车销售门店参观。
(四)车型选择
结合实际,组织车主一次性投票选出3种燃油车型(含燃气混合车型1种)及3种纯电动车型作为入围车型。车辆更新时,车主在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从入选车型中选购车辆。
(略) 交通运输局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