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21 日-2023年?7 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3-*
???地址: (略) 广丰生态环境局
???电子邮件:*@*q.com
项目名称 | (略) 上广 (略) 年产50万吨制洗砂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广丰区吴村镇东塘村 |
建设单位 | (略) 上广 (略)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略) 上广 (略) 拟投资70 (略) (略) 广丰区吴村镇东塘村建设年产50万吨制洗砂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50万吨机制砂,总用地面积12430m2,主要工程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堆场、办公室等相关配套设施,主要设备包括破碎机、反击破、制砂机、振动筛、脱水筛、皮带输送机、污泥压滤机等设备及相应的配套设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项目土建工程已建成。 (二)废水污染防治: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周边村民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车辆冲洗水、生产用水絮凝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对周边水体影响较小。 (三)废气污染防治:项目运营期废气颗粒物采取喷雾降尘、洒水降尘等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四)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应采用消声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对工业废物应及时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原则进行分类收集、回收利用和安全处置。污泥、废铁分类收集贮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机油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在严格采取以上措施情况下,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在审批前进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