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东美 (略) 年产25万吨硫酸镁项目(一期工程)、山东阳谷 (略) 化工技术创新研究成果转化车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17日-2023年2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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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昌润路1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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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产25万吨硫酸镁项目(一期工程) | 项目位于茌平县化工园区,租赁绿福源板业闲置厂房及空地 | 年山东美 (略) | 山东海 (略) | 一期工程总投资2000万元,建设生产车间、仓库、罐区、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设置2条硫酸镁生产线,每条线产能为5万吨/年,一期生产规模为年产10万吨农业用七水硫酸镁。 | 1、卸料废气、烘干及料仓落料废气经各生产线配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两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反应废气、硫酸储罐废气经三级水喷淋洗涤塔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浓度须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要求。无组织废气排放须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2、三级水喷淋洗涤塔废水、设备冲洗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地面冲洗水经沉淀池沉淀后与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烘干机、筛分机、搅拌机、风机和泵类等,须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震、隔音等降噪措施并安装噪声源环保标识牌,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滤渣、废包装袋、除尘器废布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沉淀池沉渣、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矿物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须有专人收集、管理并送有资质单位处理,收集和储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5、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熟悉掌握厂区所有风险源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建设相配套的事故应急措施,配备应急物资、设备,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 6、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及《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 7、 (略) 生态环境局出具的总量确认书,该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须严格控制在颗粒物0.860t/a、挥发性有机物0.333t/a范围内。 8、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工作,严格落实相关要求。 9、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2 | 化工技术创新研究成果转化车间项目 | 项目位于阳谷县清河西路399号山东阳谷 (略) 内(省政府公布的第一批化工重点监控点) | 山东阳谷 (略) | 总投资3000万元,建设一座化工技术创新研究成果转化车间,设置一条年产100t的碳酸亚*烯酯中试生产线。中试生产线使用期两年,两年后如规模化生产须重新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 1、含氯有机废气、上料废气经新建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新建30m高的排气筒排放;工艺有机废气、四效蒸发废气依托现有RTO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危废库废气依托现有生物淋洗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等相关要求。无组织废气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等相关要求。 2、项目高盐废水经四效蒸发除盐设施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和低盐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阳谷 (略) 进一步处理。 3、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类风机、离心机、压滤机、干燥机、制氮机、空压机及各种机泵等,须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音、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并安装噪声源环保标识牌,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生活垃圾为一般固废,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闪蒸残液、粗蒸残液、精馏残液、废分子筛、废包装物、压滤残液、废活性炭、污泥、废机油、实验室废液等须由专人收集、管理并送有资质单位处理,收集和储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制度。 四效蒸发废盐产生后须立即进行鉴别是否为危险废物,鉴别结果未出来之前,须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5、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熟练掌握厂区的所有风险源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在风险源安装预警和监测装置,建设相配套的事故应急设施,配备应急物资、设备,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每年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 6、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罐区、装卸区等区域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7、 (略) 生态环境局出具的总量确认书,该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须严格控制在SO20.011t/a、NOx0.976t/a、颗粒物0.027t/a、挥发性有机物0.333t/a范围内。 8、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工作,严格落实相关要求。 9、落实报告书对现有工程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 10、强化公众参与机制。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