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分解下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专项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川发改投资〔2024〕170号) (略) 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元(含预计发放劳务报酬*元以上)。
其中:东坡区*元(含预计发放劳务报酬*元,占比35%)、彭山区*元(含预计发放劳务报酬*元,占比35.2%)、仁寿县*元(含预计发放劳务报酬*元,占比35.2%)、洪雅县*元(含预计发放劳务报酬*元,占比35.2%)、丹棱县*元(含预计发放劳务报酬*元,占比35.6%)、青神县*元(含预计发放劳务报酬*元,占比35.1%)。
公告时间: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14日止。
特此公告。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