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庙前3号之八301房 【企业自挂牌项目】 意向报名
- 地 址:
(略) 泰山庙前3号之八
- 挂牌价格:
8400.00 元/月/总面积
- 面积:
200.0 ㎡
- 发布时间:
2025-01-06
- 租赁期限:
2 年
- 出租用途:
工业仓储
- 价格说明: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自2025-01-06至2025-01-17)
- 出租类型:
房产
- 出租方名称:
(略) (略)
- 房产标的使用情况 :空置
- (略) 域: (略)
- 特 色:
- 免租期限:
- 联 系 人: (略) (略)
- 联系方式:#
- (略) 于征集意向方阶段,须办理线上报名。
期待您的参与!报名指引。
承租方资格
1、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过往没有涉及任何债务的法律纠纷,必须按时交缴租金及相关费用。
2、遵守执行出租方管理规定,不得改变用途或用作担保。
3、遵守有关安全管理条例,按规定设置消防器材,指定安全防火责任人,配合#方、公安消防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
4、合同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所承租物业的原有设施、#方出资装修镶嵌在墙上、地面的固定设施无偿转交#方所有,#方不得拆除、损坏、携离。
出租条件
1、承租方须按照出租方提交的租赁合同版本及相关文件签署。
2、租赁保证金为末年2倍月租金。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水,电费按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收取。
2、承租方须自行办理相关经营证照方可经营。承租方不得以办理经营证照为由向出租方追究有关法律责任和索取任何补偿。
3、不得将出租标的进行转租、转让、分租、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
4、 承租方确需改变出租用途及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的,必须经出租方及相关管理部门同意,并由具有建筑维修资质单位出据维修图纸,施工方案提交出租方同意后,工程开工,承租人自行向规划、建设、消防、环保等部门办理申报审批手续。确保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竣工后,经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此物业目前由原承租使用,如本期物业承租方非原承租方,承租方须自行与原承租方协商场地的移交事宜,若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合同后半年内,承租方未能接收场地使用的,则双方已签署的租赁合同自行终止,出租方须向承租方免息退还租赁保证金,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6、如前承租方拖欠的相关费用,现承租方须承担一切拖欠的相关费用。
7、同等条件下同一门牌原承租方或实际使用人享有该物业优先承租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