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汤阴县水利局 (略) 汤阴县2023年-2025年琵琶寺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
公示期为2024年3月21日-2024年3月27日。
电话:0372-*
传真:0372-*
通讯地址: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创业大厦环保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4年3月21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及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汤阴县2023年-2025年琵琶寺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 汤阴县宜沟镇 | 建设单位:汤阴县水利局 评价单位:河南 (略) | 本项目总投资*元,本工程改造干渠3条,支渠16条,总长20.80km。其中总干渠改造6.72km,南干渠改造9.21km,北干渠改造4.87km。本次工程共涉及渠系建筑物共71座,其中水闸27座、盖板涵18座、倒虹吸1 座、渡槽7座、蓄水池17座、跌水1座。本次用水量测建设工程量:量测水点位共16个;视频监控点共16个监控点 | 施工期:(1)废气扬尘:施工单位并且要求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措施和“三员管理”等制度。加强拆迁项目湿法作业扬尘防治措施,专人负责全程监督,强化开复工验收、“两个禁止”等扬尘治理制度机制,以减少扬尘对环境的污染影响。运输车辆禁止超载,不得使用劣质燃料;加强施工车辆管理,选用符合国家卫生防护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 (2)废水:施工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 (略) 洒水降尘用水,不外排。本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场地无食宿,租用附近村庄闲置房屋用于居住,生活污水收集后定期清掏。 (3)噪声:施工期产生的主要噪声源为施工机械运行以及运输车辆行驶时产生的噪声等。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合理布局施工现场、设置施工围挡、注 (略) 选线等措施减轻对敏感点的影响。 (4)固废:建筑垃圾能够回用的回用,不能回用的运至指定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不合格土方运至烧结砖厂作为原料使用。清障过程中产生的灌木、淤泥等施工方委托相关单位运至城发环保能源(安阳)有限公司进行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 (5)生态:施工期生态影响主要为对土地利用、植物、动物、景观的影响。施工活动开始之前,需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限定施工人员的活动区域,尽量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合理安排施工期。要求期要进行表土剥离,施工结束后及时回填覆土、恢复植被,严格控制作业面积并按照水土保持方案采取防尘布覆盖等措施控制水土流失。项目施工期结束后表土回填进行生态恢复,保证生态恢复数量和质量的情况下,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 运营期:工程建设运行后,主要为管理人员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收集后定期清掏,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生态影响:建成后的生态环境影响体现在永久占地引起的植被生物量损失。本工程永久占地范围为原有渠道管理范围,无涉及新增永久占地。在加强管理情况下,本工程无环境负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