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贤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集贤县升昌镇东至 (略) K3+147-K3+339段及其土地使用权公开拍卖公告
(#75)
一、标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标的物情况:哈尔滨 (略) 接受集贤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委托, (略) 进场,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序号 | 拍卖标的 | 起拍价格(元) |
1 | 集贤县升昌镇东至 (略) K3+147-K3+339段及其土地使用权(用地面积为2678.57㎡) | #.75 |
竞价底价:#.75元
竞买保证金:#元
竞价步长:5000元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标的转让方:集贤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交易行为批准方:此 (略) 置经集 (略) 批准。
3.资产评估情况:经黑龙江省金土不 (略) 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黑)金土(2024)(估)字第J0005号土地估价报告,以2024年09月02日为评估基准日,转让土地使用权评估总价值为#元。
经黑龙江安泰鸿成房 (略) 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黑安泰鸿成房地估字[2024]0023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以2024年08月22日为评估基准日,转让拍卖标的评估总价值为#元。
4.交易方式: 网上竞价 。
二、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拍卖标的按现有手续及实际现状拍卖,成交后由委托人交付给买受人,名称、数量仅供参考,以现场展示为准, (略) 、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
2.特别说明:(1)竞买人请详细阅读拍卖公告、规则、须知等资料。凡报名参加竞买者,皆视为对所有资料、标的瑕疵、上传附件予以认可;买受人或竞买人如有违约竞买保证金做为违约金不予返还, (略) 账户。
(2)拍卖标的参与竞买前需到规划部门咨询,是否符合规划要求,需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自愿承担拍品的瑕疵及风险。
(3)标的按实际现状拍卖,提供的面积仅供参考,不以单位面积为计价依据,面积以相关部门颁发证照的面积为准,本次拍卖标的产权无争议,竞买人对以上情况知晓并认可,方可参加竞买。
(4)买受人承担拍卖成交后办理权属变更时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出让方应缴税、费及所欠税、费。(包括 (略) 、房产管理部门、土地资源管理部门、不动产登记过户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征收的拍卖标的物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表示对拍卖标的的现状及瑕疵予以认可并承诺自行承担解决拍卖标的的全部瑕疵。
(5)竞买人应仔细了解资产基本情况、瑕疵、欠费及交易税费情况,委托人提供的基本情况及瑕疵仅供参考,以竞买人实际调查结果为准,拍卖成交前,欠缴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费、燃气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费用支出。
(6)竞买人需对拍卖标的进行现场勘查并了解现有资料后方可参加竞价拍卖。
(7)拍卖标的是否办理产权证书,是否能更名过户,需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自愿承担拍品的瑕疵及风险。
本公告中的信息均由拍卖方(哈尔滨 (略) )提供。拍卖方承诺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拍卖方承担。
三、网络拍卖规则、须知
集贤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委托人)现委托哈尔滨 (略) 对集贤县升昌镇东至 (略) K3+147-K3+339段及其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 (略) 上拍卖事宜敬告如下:
(一)本《拍卖规则、须知》根据《拍卖法》及《拍卖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现场看样后及认真仔细阅读,了解并认可本须知、规则、上传 (略) 签的相关文件等全部内容,方可参与竞买。
(二)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规则、须知及上 (略) (略) 签文件的各项条款,并对本人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凡报名参加竞买的,皆视为对所有资料予以认可,并对本人的竞买行为负责。
(三)竞买人应为我国境内合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成交后委托人以现状交付,拍卖标的资料仅供参考,以现场展示指定为准,以现状拍卖。
(五)本场拍卖会拍卖标的按现有手续及实际现状拍卖,竞买人参加拍卖 (略) 公告,并实地对拍卖标的进行查验,核实标的情况。在对拍卖标的的现状和瑕疵情况取得充分了解并认可后,方可参加竞买。在拍卖实施过程中,所有竞买人均被视为对拍卖标的的现状和瑕疵情况取得了充分了解并认可,拍卖成交后如出现争议,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六)本次拍卖 (略) 电子竞价,价高者得;
(七)未成交竞买人,如无特殊原因,七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竞买保证金。返还金额=保证金-汇款手续费;
(八)成交后3 (略) 联系,交纳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成交价款5%的拍卖佣金)后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九)买受人应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除外)将全部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交纳至拍卖人指定账户内。
(十)如因不可抗力或非主观原因造成标的无法交付使用的,不构成违约责任,退还全部款项。
(十一)如买受人未能在约定期限内付款,其竞买保证金将留作违约赔偿金,不予退还,并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拍卖人不作房地产转移的任何承诺,不承担办理权属变更时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三)买受人承担拍卖成交后办理权属变更时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出让方应缴税、费及所欠税、费。(包括 (略) 、房产管理部门、土地资源管理部门、不动产登记过户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征收的拍卖标的物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表示对拍卖标的的现状及瑕疵予以认可并承诺自行承担解决拍卖标的的全部瑕疵。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十五)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除保证金不退还外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委托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终)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竞买人应选择配置较高、运行、网速较快的电脑环境参加竞拍,因网络延时、断网、停电及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延时出价、无效出价及未竞拍成功等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八)简易流程:按顺序操作每个步骤,否则无法进入竞拍环节
1、账号注册。竞买人参拍前应到黑龙江省公共 (略) (http://**.cn)
自然人注册:选择自然人;法人注册:选择竞买人
2、注册账号完善基本信息。完善基本信息,上传所需资料,等待核验;
老用户:直接报名或更新资料,核验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名等所有操作
3、网上报名并缴纳保证金。网上申请保证金账号,并“电汇”交纳竞买保证金;
4、保证金缴纳完毕后,进入页面查询保证金,然后进行竞拍资格确认;
5、网上竞拍请及时刷新页面进行更新,避免出价失败。
十八、如发现拍卖中有违法、违规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十九、如买受人有违反公告、须知、规则等任何条款均视为违约,所交款项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拍卖公司报名咨询电话:#
提示:相关文件及电子交易说明等资料请到黑龙江省公共 (略) (http://**.cn)-“服务指南”-进行下载相关操作说明
四、拍卖时限
1.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5日止(正常工作时间);
地 点:在标的物所在地展示;
2.交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15时00分;
3.拍卖时间:2024年11月16日10时;
4.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黑龙江公共 (略) ” (略) 拍卖,拍卖项目开始时,进入竞拍倒计时(600秒),若在该倒计时内无人出价,则项目流拍;若有人出价,则刷新倒计时,直到无人加价为止,拍卖结束,价高者得;
5.成交后3 (略) 联系,交纳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成交价款5%的拍卖佣金)后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6.付款方式:买受人应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除外)将全部成交价款交纳至委托人指定账户内。
7.竞买保证 (略) 上注册的账户进行交纳 (略) 上申请的账户,采用“转账、电汇”方式,不支持现金存入。跨行转账存在系统延迟、银行间系统差异等原因造成汇款失败,建议竞买人务必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2日操作并交纳。
五、竞买人要求
我国境内合法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公告在黑龙江公共 (略) 发布。
相关文件及电子交易说明等资料请到黑龙江省公共 (略) (http://**.cn)-“服务指南”进行下载相关操作手册。
七、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一)拍卖报名、咨询电话:#
(二) (略) 业务及技术咨询电话:
流程咨询电话:0451-#
业务咨询电话:0451-#
技术支持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