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粤环[2007]99号)、《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和政务信息公开力度的通知》(粤环函[2012]883号)等,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告。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广东贵屿园区火法处理废 (略) (略)
项目建设概要:广东贵屿园区火法处理废 (略) (略) ,项目 (略) 潮阳区贵屿镇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内(项目中心经纬度为 东经116°22′9″,北纬23°19′43″ ),总占地约 *.64平方米,计划投资 1.13 亿元人民币,建成后预计年处理废 (略) 板*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中节能(汕头) (略)
联系地址: (略) 潮阳区贵屿镇贵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华美片区内
电 话:0754-* 传真:0754-*
联系人:张玉好 电子邮箱:*@*ecep.cn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广州国寰 (略) (国环评证*字第2875号)
联系地址: (略) 海珠区工业大道中270号709
电 话:020-* 联系人:陈海顺
电子邮箱:*@*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以及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
(一)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1、办理环评委托手续→2、签订环评合同→3、前期工作(调研、资料收集、踏勘现场) →4、开展评价工作(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 、各环境要素评价、公众调查等 )→ 5、编制报告书→ 6、专家评审→7、报告书报批
(二)主要阶段工作初步安排
1、前期准备工作:①收集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现场踏勘;②收集社会经济、环境概况、相关规划等资料;③制定评价工作方案。
2、评价工作: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各环境要素评价、公众参与等。
3、环评报告书编制:在前期工作成果基础上,按照相关法规、技术导则等要求编制环评报告书;编制完成后,报技术评估机构组织专家评审。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项目附近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如下:
1、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度;
2、项目施工及运营对所在区域的社会、经济和环境等方面的影响的看法,是否可以接受;
3、对建设单位在污染治理、生态减缓和补偿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4、从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角度综合考虑,对项目建设的初步看法;
5、对环评单位在编制环评报告书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就本项目及环评工作发表意见或建议
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跟踪联系。
七、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从2015年2月6日 至 2月 17 日止,共10个工作日。
广州国寰 (略)
201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