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林G11生态间隔带休憩绿地工程
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
(略) 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基建项目和资产管理事务中心:
你中心《关于上报三林G11生态间隔带休憩绿地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浦生态基建〔2022〕63号)收悉。经研究,审核意见如下:
一、工程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位于三林外环生态专项规划G11生态间隔带北段,三 (略) 以东区域,北至400米外环绿带,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占地57.04公顷(以实测为准),为G9其他绿地。
二、工程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地形土方、绿化种植、园路广场、水系驳岸、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城市家具小品及其配套工程。
三、总体设计
(一)本绿化工程设计在森林的基地上赋能,形成“森林+”策略,打造自然游憩的社区级绿地,总体定位符合地块特色及绿地的设计要求。在整体功能布局上,自北至南划分为湿地花园区、鸣湖共享区、林荫跃动区、社邻园艺区四个功能分区,
(二)本工程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如下:总用地面积*平方米。绿化种植面积*.54平方米,占*地面积85.95%,建筑占地面积4715.6平方米,占*地面积0.86%,园路及铺装场地面积*.17平方米,占*地面积12.4%,其他用地4395.99平方米,占*地面积0.8%,水体面积*平方米,占总面积3.32%。总体经济指标符合《城市绿地设计规范》《 (略) (略) 容管理局关于三林外环外生态绿地T字形区域景观规划方案的审核意见》(沪绿容〔2020〕135号)要求。
四、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本项目初步设计内容。
(一) 种植设计
以“春花烂漫、秋叶缤纷”为种植主题, (略) 和四个分区形成“一轴·四主题林”的种植结构。
一环: (略) 两侧种植榉树突出秋季红色脉络,营造秋色景观漫步道;
湿地花园区域:结合水系和地形打造杉类湿地景观;
鸣湖共享区域:围绕景观湖设置银杏广场、趣味樱花林,打造具有现代感的生态景观林;
林荫跃动区域:以槭树科植物为主搭配木本花甸打造富有变化的上层空间和林下花海;
社邻园艺区域:大量垂枝樱搭配晚樱形成花林景观。
本工程彩化植物占总植物量比大于70%。主要特色树种为东方杉、银杏、榉树、三角枫、垂枝樱等。
(二) 竖向设计
竖向设计应满足植物生态面功能布局,宜就地平衡土方。
(三) 园路铺装
(略) 分为4 (略) 、3 (略) 以及2 (略) 。 (略) 、 (略) 按浦东新区外环线绿道统一标准和相关要求进行绿道设计, (略) 采用黑色沥青加双划线,分为跑步道和慢步道。 (略) 环通各个区域,连通各个特色景观节点,材质选用黑色沥青。局部增 (略) 增加通达性,材质采用彩色透水混凝土。
儿童活动区域采用彩色透水混凝土和生态木屑进行铺装以保障安全性,其他活动区域以灰色花岗岩、灰色砾石搭配竹木铺装营造自然生态的场地。停车场采用植草砖打造生态停车场。
(四) 水系与驳岸
对场地内现状水系进行调整,结合设计主题调整后湿地花园区4935平方米,鸣湖共享区5944平方米,林荫跃动区8087平方米。驳岸主要采用草坡入水的形式以体现生态性,局部与中心河港接壤的驳岸处采用钢板桩护岸,局 (略) 且高度差较大处采用多级石笼挡墙驳岸,林荫跃动区(体育板块)沿用现状松木桩驳岸以保证其完整性。驳岸要充分考虑对游客开放使用的安全性,需增设安全设施。
(五) 建(构)筑物设计
工程建筑单体范围包括管理用房一、管理用房二、管理用房三、管理用房四、管理用房五(含10KV配电房)、管理用房六、管理用房七、管理用房八、管理用房九、管理用房十、10KV配电房一、10KV配电房二、公共厕所、垃圾房,其中管理用房一、管理用房四、管理用房五、管理用房六、管理用房八、管理用房九、管理用房十为地上二层建筑,其他均为地上一层建筑。占地面积4715.6平方米,合计建筑面积7668.14平方米。每个单体的技术指标和设计规范相符性请严格按照最新的建筑设设计规范和专家意见进行逐一修正和补全,基础部分需补全地质勘测报告。公共厕所设计应满足《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16)、 (略) 《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DGTJ08—401—2007)。园林建筑设计应运用新理念、新技术、新材料,充分利用太阳能、风能、热能等天然能源创造特色。
同意在林荫跃动区设置两座廊架,为周边居民观景活动提供休憩场所。
(六) 给排水设计
绿地灌溉采用预留绿化灌溉水源,每30~40米设置快速取水栓。场地内生活给 (略) 政生 (略) 。 (略) 采用软石排水沟 (略) (略) 或水体,防护林和设计范围交接处的低点设置排水盲管收集后就近接入场地内新建雨 (略) 。场地内采用室内污废水分流、室外污废水合流系统,建筑污废水接入场地内新 (略) (略) (略) 。
(七) 电气及照明
保障必要的照明系统,园灯设计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着重突出重要节点的点光源。照明灯应采用节能灯具。
五、其他
(一)绿地内应按规范设置植物铭牌、标识系统。
(二)本项目内绿地及建筑工程无障碍设计应按照2012年第6 (略) 令《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执行,无障碍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 (略) 《无障碍设施设计标准》,宜在出入口进行无障碍设计, (略) 道路无障碍设施连接。
(三)建筑施工图应报相关部门审核通过。
(四)其他请按照专家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设计,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绿地建成后应经绿化部门进行公共绿地(防护绿化)验收后方可对外开放。
特此批复。
浦东 (略) 容管理局
2022年9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浦东 (略) 容管理局办公室2022年9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