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HWZ2023-344G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第三中学校内居民楼拆除及新建教学综合楼、宿舍、食堂、体育馆等工程项目-配电工程(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各供应商:现增加“其他商务需求”内容,具体如下: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1 | 报价要求 | 1、成交价格应当包含完成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分部分项项目费、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其他措施费、其他项目费、税金、预算包干价、暂列金额以及磋商文件及承包合同约定应当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的风险因素等费用。 2、招标工程量清单的项目、数量、单位及格式不得修改。否则,由此导致投标无效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逐项填写单价及合价。否则,一旦成交,采购人将不予支付供应商没有填写单价或合价的项目费用。 |
2 | 施工配合费 | 本项目施工配合费为合同价的1.5%,开工后一次性付给总包单位。配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组织协调、运输机械使用(含垂直运输)、临时水电接驳(不包含水电费用)、临时设施使用、围墙、已完工程、设备保护及材料送检、资料装订归档等。总包配合费无需单独填报,在单价中综合考虑。 |
3 |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 落实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所需的所有费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按照[47697.26 ]元报价,不得竞争。 注:1.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为所有单位工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之和,供应商报价时各单位工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须按照采购人清单已给出价格填报,多报、少报或未报的均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2.若项目施工过程中,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对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并结算。 3.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包含在预付款中一次性支付,必须专款专用。 |
4 | 暂列金额 | 暂列金额*.00元 ,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暂列金不参与竞标。供应商在磋商报价时必须按规定的金额填报,多报、少报或未报的均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
5 | 税金 | 税金不得竞争,供应商必须按照规定报价,含于成交价格中。税金在成交价格中属于非竞争性费用,供应商必须按照2018定额和2013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进行报价,未报或少报将视为该项费用已包含在其它费用内而不予支付。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1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政府投资房建项目工务中心
地 址: (略) 香洲区海城路32号
联系方式:07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香洲区吉大街道石花西路林海大厦二楼
联系方式:07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羽笛
电 话:0756-*
(略) (略)
2024年0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