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审计局(业务处)的委托,江苏嘉加诚 (略) 就其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基地工业厂房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结算复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基地工业厂房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结算复审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江苏嘉加诚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月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KFQXNY-GYCF-JSFS-*
2、项目名称: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基地工业厂房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结算复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工程结算审计复审送审金额约7.58亿元
5、本项目报价不参与竞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扬开管发【2021】6号)费率下浮比例即可,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6、采购需求: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基地工业厂房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结算复审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至项目完成出具审计报告之日止。
8、本项目由建设单位委托区审计局进行复审,产生协审费用由建设单位进行支付。
9、本项目?不 接受联合体磋商。
10、不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2023年09月至2023年11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近三个月(2023年09月至2023年11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注: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项目负责人为供应商正式员工,且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土建)(在《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建人〔2018〕67号)规定实施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3年09月至2023年11月三个月内任意一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3日,每日8:30至 11:30,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嘉加诚 (略) (扬州文汇西路162号联合广场B座308室)
方式:现场领取,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月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嘉加诚 (略) 开标室(扬州文汇西路162号联合广场B座3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月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嘉加诚 (略) 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于“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上,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根据苏财购(2020)52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
3、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供应商须自行查勘现场,合理报价,所有风险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次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版响应文件1份(U盘形式,单独密封、随纸质响应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5、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无论供应商下载查看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关于本项目的实质性要求内容。
6、相应参与各项目前期造价咨询服务的中介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单位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七、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审计局(业务处)
地 址: (略) 维扬路108号
联系方式:0514-*
联系人:*文磊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嘉加诚 (略)
地 址:扬州文汇西路162号联合广场B座308室
项目联系人:高女士、王女士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