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振亮科技总部研发及生产中心项目(厂房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万江街道 (略) 68号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 (略) 万江街道 (略) 68号(北纬23度2分6.070秒,东经113度40分32.380秒),厂区占地面积为*.67m2,建筑面积为*.73m2。项目属于厂房建设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建设3栋标准厂房、1栋宿舍楼及地下室。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施工扬尘应采取作业面保持湿度,加强土方堆放场管理,洒水抑尘,禁止建筑材料做燃料等措施,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施工机械燃油废气应采取禁止使用尾气污染物超标排放的机动车,加强机动车的检测与维修等措施,达到《 (略) 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 *-2014)第三阶段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施工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 (略) 政污 (略) , (略) 万江污水处理厂处理。 固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施工期工程弃土弃渣就地回填使用,充分考虑土方挖填平衡,加强对弃渣的利用等,多余的弃土弃渣运送到指定地点堆放;部分建筑垃圾回用,部分运至建筑垃圾消纳场。 噪声: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
公示时间 | 2024-03-25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万江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万江街 (略) 46号法治惠民中心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附件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