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大足区教育委员会:
所报的《关 (略) 大足区龙水镇顺龙中心小学食堂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大足教函〔2022〕282号)和重庆同丰 (略) 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附件收悉。原则同意实施该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大足区龙水镇顺龙中心小学食堂扩建工程。
二、项目代码:2208-*-04-01-*。
三、项目法人: (略) 大足区龙水镇顺龙中心小学。
四、建设性质:扩建。
五、建设地址: (略) 大足区龙水镇明光社区一组(顺龙中心小学内)。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 (略) 大足区龙水镇顺龙中心小学食堂扩建工程主要包括土建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电气、给排水、消防、通风等公用工程。具体是将原有食堂拆除后新建食堂一栋,占地面积405.45平方米,建筑面积799.89平方米。其中,食堂建筑面积为405.45平方米、教师办公及会议室建筑面积为394.44平方米。室外工程包含新建食堂附近拆除区域的室外景观及拆除围墙的重建。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396.41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350.7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4.14万元,预备费11.55万元。资金来源为区级财政统筹。
八、建设工期:7个月。
九、招标核准:按照国家《招标投标法》《 (略) 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以及渝府办发〔2019〕114号文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项目基本信息、发包信息等应当在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媒体依法公开。
十、节能审查及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略) 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和国家发改委2016年第44号令等文件要求,严格抓好节能控制。
十一、其他事项
根据《大足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大足府发〔2021〕22号)等规定,该项目不再审批概算。请你单位据此批复,抓紧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建设条件,确保项目尽早启动建设。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从严控制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要切实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精心组织施工,做到质量、进度、投资三控制,确保工程尽快建成投入使用。
(略) 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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