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土告字〔2024〕17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略) 2024-8号 | 宗地 面积 | 9066平方米 | 宗地 坐落 | 泰西大街以东, (略) 以南 |
土地 用途 | 商务金融用地 | 容积率 | 大于1.2 且小于1.5 | 出让 年限 | 40年 |
绿地率 | 大于20% | 建筑 密度 | 小于32% | 空间 范围 | 地表 |
保证金 | *元 | 起始价 | 707.*元 | 土地条件 | 现状土地 |
加价 幅度 | *元 及其整倍数 | 不动产单元号 | *GB*W* | ||
备注 | 具体规划要求见本宗地规划条件通知书(肥规条字〔2024〕019号) |
1.出让宗地的建设必须符合城镇规划的相关要求,开发建设手续等事项按有关规定办理。
2.该宗地为现状出让,出让宗地范围内的水、电、暖、气、通讯等设施、排污管道、河流(水渠)及其附属设施及地下管道、光缆等隐蔽性工程等保持现状使用。土地出让后,上述设施如不能保持使用的,地块内如有地上建筑垃圾、高压线塔、国防光缆、供水、燃气、供热设施等地下管线以及地下的管道、光缆等隐蔽性工程等情况的,由土地竞得人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及项目开发需要实施自行协商解决,并承担通电、通水、出入通道、土地平整、地上物清理和地下隐蔽工程拆迁等工作及所需费用。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拖欠土地出让金的除外) 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二)竞买申请已经提交,即视为竞买人对出让公告、出让文件的相关内容、要求和宗地现状均无异议且全部接受,并对相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竞得土地后,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 (略) 上竞买申 (略) 选项,并按系统提示在申请书中注明相关条款(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 (略) 上增价竞价方式交易,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网上报价期限截止前5分钟,有竞买人做出继续竞价决定的,系 (略) 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四、申请人可自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8月5 (略) (略) (http://**:8081/) “主体信息注册”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土地竞买人”)。完成系统注册并符合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参与地块的竞买,相关操作说 (略) 公共 (略) 精细化服务→土地矿权→我是竞买人→业务指南→土地交易操作手册下载中心《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竞买人》、《土地交易操作手册-竞买人》,已经办理CA数字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继续使用CA数字证书。联系电话:0538-*(土地),0538-*(技术)。
五、公告时间:自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28日止;
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8月5日16时30分(以保证金足额到达上述指定帐户时间为准,因银行保证金系统到账存在时间差,建议竞买申请人竞买保证金缴款时间适当提前);
网上交易时间:自2024年7月29日8时30分至2024年8月7日15时00分止。
六、本次交易币种为人民币。
七、竞 (略) 上交易系统递交竞买申请,获得与出让宗地相对应的唯一的保证金子账号。竞买人应按宗地及时足额交纳保证金,系统在确认竞买保证金按时到账后,自动赋予竞买人竞买资格。保证金须以竞买人的名义交纳并从竞买人账户支付,否则不予确认竞买资格。
八、竞 (略) 上交易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 (略) (略) 肥城分中心盖章的《公共资源交易见(鉴)证书》、竞得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公章、法人印章等材料,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签订《成交确认书》,竞买人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不成交,我局将 (略) 上交易。1个月内与我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所出让宗地空间范围为地表,依附于本宗地地表或地下的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
十、涉及有关事项管理要求详见用地清单。
本次公告如有变更或补充,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略) 肥城分中心发布的更正说明或补充公告为准。
附件: (略) 2024-8号地块相关管理意见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8日
附件: 土地交易操作手册-竞买人.pdf 附件: 2024-8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挂牌出让文件.pdf 附件: 关于印发《 (略) 新建住宅区 (略) 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实施办法》的通知肥民发〔2020〕23号.pdf 附件: (略) 2024-8号地块相关管理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