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南轮渡车用0号柴油(Ⅵ)采购项目(第五次招标)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石南轮渡车用0号柴油(Ⅵ)采购项目(第五次招标)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泉州友福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泉港区峰尾镇郭 (略) 400号鑫顺商住楼4幢217室
中标金额:以福建省发展和改 (略) 站当日或当期最新发布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成品油价格调整的通告》中“车用0号柴油(Ⅵ)”的最高批发价格并下浮*佰**元/吨(¥:560元/吨)(含增值税专用发票)确定。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 | 采购标的 | 数量 | 质量要求 | 中标金额 | 供货期限 |
1 | 车用0号柴油(Ⅵ) | 年使用量预估1400 吨(本项目按需供货按实结算) | 符合国家现行执行标准。在合同履行期间,国家相关部门若有新的相关规范标准出台实施的,必须满足其最新的执行标准。 | 以福建省发展和改 (略) 站当日或当期最新发布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成品油价格调整的通告》中“车用0号柴油(Ⅵ)”的最高批发价格并下浮*佰**元/吨(¥:560元/吨)(含增值税专用发票)确定。 | 1年 |
五、评审专家名单:林荣逢、郑珍银、王娟、吴莉莉、吴志强、许志鹏、黄赟彬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的计费基数以采购人*年的使用预估量乘以单价(福建省发展和改 (略) 站开标当日公布的车用0号柴油(Ⅵ)最高批发价结合中标人的报价下浮金额为准),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法计算,按以下标准的60%计算收取:总金额在*元以下的部分按1.5%缴纳;总金额在*—*元的部分按1.1%缴纳;总金额在*—*元的部分按0.8%缴纳;总金额在*—*元的部分按0.5%缴纳。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9日08:30,本项目合同包1共有3家投标供应商递交了投标文件。经审查,三家家投标供应商资格性及符合性均审查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秀 (略)
地 址: (略) 秀屿区埭头镇石城村
联系方式:郑先生/05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厦门兴 (略)
地 址: (略) (略) 城厢区凤凰山街道嘉新商业城7号楼32-34开间2层
联系方式:翁先生/0594-*
(略) 秀 (略) 厦门兴 (略)
2024年04月23日 2024年0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