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泽当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S*9001
据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发改环资【2023】210号文件,西藏宏 (略)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 (略) 泽当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以下简称投建营)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诚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泽当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
2.项目地点: (略) 泽当城区
3.项目单位: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项目概况:
4.1投融资建设内容概况: (略) 泽当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扩建日处理2万立方米,包括污水处理厂新建曝气沉砂池、多段多级AO生物反应池、终沉池、深度处理间、污泥脱水(深度脱水)机房、加药间及变配电室及除臭生物滤池间,改造粗(细)格栅间、生物池、现状二沉池、鼓风机房及变配电室、综合楼及厂外管网,及相应附属配套设施建设等;改造厂外管网7600米等。
4.2运维管理内容概况:运维管理内容包括已建成泽当城区污水处理厂一期(设计规模2.0万lm3/d)及泽当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规模2.0万lm3/d)污水处理,改扩建提标后出水水质执行标准不低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标准中的A标准。
5.资金来源:社会资本投融资。
6.项目总投资:本次总投融资资金约16000万元,具体投融资金额以相关部门评估审核结果为准。项目资金全由社会资本投融资解决,且项目铺底资本金比例不小于总投资的30%。
7.招标范围:污水处理厂二期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维护、移交和合同协议中约定的相关内容;项目建设期包括工程施工并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污水处理厂一期的运营、管理、维护、移交和合同协议中约定的相关内容。
8.项目回报:污水处理费和管网服务费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主要收益为基础污水处理服务费,政府统一收取终端用户缴纳的污水处理费后,根据本项目 (略) 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二期项目建成后与一期合并,污水日处理量约4万立方米,单位处理服务费以当期物价局提供的价格为基础, (略) 场进行固定调价或临时调价(具体在中标后协商约定),投融资综合回报率不大于5%,详投标人须知。
9.投建营期限:本项目投建营总期限暂定为22年,其中:建设期2年,特许经营年限20年(试运营期1年,运营期19年),具体以中标人与项目业主(或项目单位)协商拟定为准。
10.投建营模式:暂定中标社会资本方自行管理,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监管。拟采用特许经营+委托运管(O&M)的投建营一体化模式运作,项目建成后需经相关部门进行资产评估,根据资产评估情况签订相关资产管理合同及特许经营相关内容,期满后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无偿移交给政府,详投标人须知。
11.标段(包别)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12.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12.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力义务;
12.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12.3联合体成员最多不大于3家。
二、投标人资格
2.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投入的施工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2.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从2020年1月1日起须具有至少一个日处理规模不低于2万立方米的污水(含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成员牵头单位业绩符合要求才可以参与本项目。
2.4投标人财务要求:
2.4.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的牵头人最近连续三年从2020年1月1日起(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2.4.2投标人具有本项目投融资能力:建设期项目铺底资金不低于人民币4800万元,同时提供总额不低于10000万元资金实力证明,包括自有账面资金、银行授信证明(以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的为有效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人,则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上述要求。
2.5投标人信用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不得存在以下情形:1、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2、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在最近3年内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均不得有上述情形。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6、其他要求详招标文件。
2.6其他要求上述条件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其投标均被否决。投标人及其法定 (略) ,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其投标均被否决。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18时30分至 2023 年 10 月 10 日1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电子招投标系统关注项目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1 月 6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为 西藏自治区不见面开标大厅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00元(大写:**万圆整)人民币,递交方式详招标文件。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略) 乃东区湖南路10号
联系人: 和先生
电 话: *
2.招标代理机构: 西藏宏 (略)
地 址: (略) 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8-105
联系人: 王女士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