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略) 刘府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Ⅲ标段(皖M *** -3)” (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 (略) 刘府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Ⅲ标段(皖M *** -3)”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一、 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款最高限价作如下修改:
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0.95+预留金×0.05
= *** .86×0.95+ *** ×0.05= *** .47元
二、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调整为: * 日8时00分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调整为: * 日9时00分
三、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调整为: * 日9时前交纳完毕,以资金到帐时间为确认时间。
四、开标时间调整为: * 日9时
五、原随招标文件一同发布的“Ⅲ标段刻录清单”作废,以本公告发布的为准,具体见"附件: Ⅲ标段刻录清单"。
六、 (略) 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招标人: (略) 农 (略)
招标代理机构:安 (略) 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