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委托编制的《 (略) 海 (略) 全氟聚醚等氟材料产品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现对环评报告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开,以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对该项目实施的意见,更好地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1、项目概况
(略) 海 (略) 拟在现有厂址内建设全氟聚醚等氟材料产品技术改造项目,主要生产全氟聚醚冷却液、全氟氢氟醚、全氟烯醚产品。工程总投资#元。
2、公众查询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
《 (略) 海 (略) 全氟聚醚等氟材料产品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可进入以下链接进行下载或查阅:
链接: http://** 提取码:xt36
3、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大焦村、石珩村等受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规划实施单位,反映与本规划建设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意见 (略) 络链接如下:http://**_NLYRRQ 提取码:0j6o
5、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其他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海 (略)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159****9011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规划实施单位承诺将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并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本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开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含公开之日)。
(略) 海 (略)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