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 (略) 2024年度B项目储能设备集中采购招标项目已获批准采购,采购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新疆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疆 (略) 2024年度B项目储能设备集中采购。
2、项目地点: (略) 达坂城区。
3、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
新疆 (略) 2024年度B项目储能设备集中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50MW/100 (略) 型储能系统所需设备的供货及指导安装,磷酸铁锂电池预制舱(包括电池、电池管理系统(BMS)、消防灭火、热管理系统(含温湿度控制)、集装箱内的电力电缆、通信线缆等相关配套设施)、变流升压系统(储能变流器(PCS)、箱变及相关配套设施)、能量管理系统(EMS)、储能自供电系统、电池预制舱与PCS之间的连接电缆(单芯、耐火铜缆)等设备的设计及供货范围内设备元件的选择、设计、制造、提供图纸资料、出厂试验、供货、包装、发运、现场交货、现场指导安装、现场调试、协助验收及五年质保期服务(其中,磷酸铁锂电池按额定功率充放电循环次数达到 6000次(DOD≥90%,25℃±2,EOL≥80%限定条件下)或固定8年作为质量保证期)以及联合研发并申报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等。
4、计划供货时间:
第一批:2024年9月10日前到货50%储能设备;
第二批:2024年10月15日前全部到货完成。
供货具体供货时间以招标人书面排产通知为准。
5、设备交货地点为:新疆 (略) 2024年度B项目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2、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化学储能系统产品或电芯、PCS、EMS 主要部件中至少一个核心产品的研发制造能力,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第三方认证证书或检测报告证明该产品为投标人研发或制造产品)。
3、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投标截止时间)的累计已投运电化学储能系统业绩不低于1000MWh(须提供合同关键页、用户投运证明)。
4、本次投标的磷酸铁锂电池单体、电池模块和电池簇需提供第三方具有国家级CMA和CNAS储能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符合GB/T*《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标准的型式试验报告;EMS(能量管理系统)、PCS(储能变流器)、箱变、BMS(电池管理系统)均应提供第三方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PCS应提供高压、低压穿越检测报告。
5、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认证。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7、投标人近三年内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无重大安全记录、未被新疆 (略) 列入黑名单。
8、投标人未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禁止投标处罚期内, (略) 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投标人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在中国 (略) (http://**)上查询结果为准)。
11、投标人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 (略) 站(http://**.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投标 (略) 页打印件(网页打印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 (略) 站中打印);
12、招标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4年6月26日10时30分到2024年7月16日19 时00分(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招标文件款电汇至新疆 (略) (略) 的开户行 (略) 乌鲁 (略) 支行;账号:*,汇款用途注明:招标编号:NER-JT-WZ/*G。另将单位投标意向函(格式自拟)(汇款单位请在投标意向函联系方式内填写接收招标文件的有效E-mil地址)、企业资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等)、银行汇款凭证、开发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信息及开户行、账户、开户行号、税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表,并注明需要增值税发票性质: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者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以E-mil形式发送至 (略) 招标中心邮箱:*@*63.com,招标中心在收到邮件中需要包含的文件内容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至投标人邮箱;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可转让。
五、现场察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察勘,投标人可自行参观和考察工程所在地及周围环境,并收集一切必要的资料。投标人自备交通工具,费用自理,并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所有投标文件(包括合格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17日北京时间10时30分之前在下述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 (略) 7号博洋雅居6栋 (略) 7楼)递交给招标人,迟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文件递交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24年7月17日北京时间10时30分在新疆 (略) (略) 进行公开开标(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 (略) 7号博洋雅居6栋 (略) 7楼),各投标人届时应派代表出席。
(4)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http://**)、中国 (略) (http://**)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投标人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之间的联系以书面为准。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 (略) (略)
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 (略) 7号博洋雅居6栋
联系人:于杰
电话:0991-*
邮箱:*@*63.com
招标人:新疆 (略)
地址:新 (略) 新市 (略) 752号
联系人:贾文海
电话:0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