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政府采购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第一册 专用部分)项目编号:AHJFCG-2024-058
项目名称:20 (略) (略) 修复性及预防性养护工程检测
采 购 人:无为市交通运输局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 (略)
2024年08月16日
招标文件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0 (略) (略) 修复性及预防性养护工程检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 (略) (略) 修复性及预防性养护工程检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交 (略) 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HJFCG-2024-058
项目名称:20 (略) (略) 修复性及预防性养护工程检测
预算金额:29.*元
最高限价:29.*元
采购需求:20 (略) (略) 修复性及预防性养护工程检测,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20个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由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略) 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级及以上资质。
3.2信用要求: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对供应商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 年08月17日至2024年08月23日,每天上午09:00 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交 (略) 站。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通过邮箱(*@*q.com)登记报名,登记报名后由工作人员发放纸质招标文件或电子稿招标文件。未报名不得参与投标。报名资料:①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②营业执照及资格证书复印件;注:上述材料均需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报名前请电话预约。投标人若选择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需提供以上原件扫描件即可。
售价:200元(仅开收据)。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09月0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水景怡和花园9栋1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资金来源:县区级财政资金
2.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交通运输局
地址: (略) 无 (略) (略) 交叉口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水景怡和花园9栋1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荣
电话:*
序号 | 条款名称 | 条款内容 | |
1 | 项目性质 | 服务采购 | |
2 | 公告媒体 | (略) 交 (略) 站 | |
3 | 采购包划分 | 本项目是否划分采购包: ■否 | |
4 | 合同分包 | ■不允许 | |
5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
6 | 质疑及答复 |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电子形式的,可以在线递交到邮箱(*@*q.com);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 |
7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90 日。 | |
8 | 投标文件提交 | 本项目采用纸质交易,投标文件*正*副。 | |
9 | 邀请供应商现场参与开标 | 供应商参加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 |
10 | 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担保) | 1.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否; | |
11 | 代理服务费 | 1.支付方:□采购人;■中标供应商。 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如成交价低于 100 万,则代理费= 成交价×1.2%;(2)如代理费计算低于 3000 元的按 3000 元支付。 3.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转账/电汇 。 | |
12 | 价格扣除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适用)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其报价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价格扣除。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合同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价格扣除。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 |
(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 (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 /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 (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 / (5)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 / | |||
13 | 中标候选人并列时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 □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 |
14 | 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形式 | 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形式:纸质通知书 | |
15 | 合同签订时间 | 中标供应商应与采购人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者拖延合同签订。履约的相关要求见附件。 | |
16 | 绿色采购 |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 (略) 财政局转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财采〔2023〕417号),加强绿色采购。 1.抓好节能产品采购政策落实; 2.严格落实环境标志产品采购政策; 3.加大绿色建材产品在政府采购工程中使用; 4.落实绿色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5.加大新能源汽车采购力度; 6.鼓励供应商绿色转型发展。 | |
商品包装 | 本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邮政管理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 ||
绿色建筑、绿色建材 | 为全面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展览馆、会展中心、体育馆、保障房等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含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按照《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执行。 | ||
17 | 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 | 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如中标供应商需要办理“政采贷”业务,可以按照《 (略) 财政局中国人 (略) 中心支行关于贯彻执行<安徽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关于推进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财采〔2022〕618号)执行。 | |
18 | 特别说明 | 1.本文件所称的“营业执照”包括: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本文件所称的“法定代表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 | |
备注 | 1.当招标文件通用部分和该专用部分不一致时,以此专用部分为准。 2.说明:■表示采用条款,□表示不采用条款。 3.诚信投标温馨提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真实,如有虚假,将由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相关处罚或处理。 |
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内容 |
1 | 履约地点为: (略) 交通运输局指定地点 (注:由采购人指定本项目履约地点) |
2 | 付款应按下列条件进行:提交符合要求的全部检测成果后一次性付清。 (说明:①采购人根据相关规定执行预付款政策,供应商可使用全流程线上电子保函服务,提供等额预付款保函,办理政府采购预付款业务;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不得设置以质保期满作为支付合同尾款的条件;③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合格后,如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及时退款。) |
3 | 违约责任:在合同中约定。 |
4 | 本合同买方为: (略) 交通运输局 服务时间(服务期):120个日历天 服务地点: (略) 交通运输局指定地点 代理机构:安徽 (略) |
备注:采购合同格式见通用部分。
第四章 采购需求
关于采购需求的说明
1. 以下《采购需求说明》及《采购需求一览表》所列内容为采购人所提采购需求,供应商应认真仔细研究,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响应。
2.对于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并以醒目的方式标明,醒目方式为标注“*”。本章中标注“*”的要求为实质性服务要求,必须满足并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料。 对于实质性要求的,应使用“*”标注;如未使用“*”标注,即便使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必须”“应当”等文字表述的,也视为非实质性要求。
3.本项目招标文件通用部分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内容应根据项目需要和评标办法规定填写。
4.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应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5.本章中标注“▲”的服务为主要标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必须将采购的主要标的标注“▲”。
6.供应商应考虑到国家、省、市关于人工工资社保等规定进行综合报价,应包含一切税费。
7.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在采购文件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如果一个采购项目涉及多个采购标的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逐一明确所有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行业所对应的划分标准,判断是否属于中小企业。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和其他未列明行业等十六类。(如下表所示)
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必须将采购标的性质予以明确。
附表: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行业名称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农、林、牧、渔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 | 500≤Y<* | 50≤Y<500 | Y<50 |
工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 | 2000≤Y<* | 300≤Y<2000 | Y<300 | |
建筑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 | 6000≤Y<* | 300≤Y<6000 | Y<30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 | 5000≤Z<* | 300≤Z<5000 | Z<300 | |
批发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 | 20≤X<200 | 5≤X<20 | X<5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 | 5000≤Y<* | 1000≤Y<5000 | Y<1000 | |
零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50≤X<300 | 10≤X<5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 | 500≤Y<* | 100≤Y<500 | Y<100 | |
交通运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 | 3000≤Y<* | 200≤Y<3000 | Y<200 | |
仓储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 | 100≤X<200 | 20≤X<1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 | 1000≤Y<* | 100≤Y<1000 | Y<100 | |
邮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 | 2000≤Y<* | 100≤Y<2000 | Y<100 | |
住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 | 2000≤Y<* | 100≤Y<2000 | Y<100 | |
餐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 | 2000≤Y<* | 100≤Y<2000 | Y<100 | |
信息传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0 | 100≤X<20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 | 1000≤Y<* | 100≤Y<1000 | Y<100 |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 | 1000≤Y<* | 50≤Y<1000 | Y<50 |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 | 1000≤Y<* | 100≤Y<1000 | Y<10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 | 5000≤Z<* | 2000≤Z<5000 | Z<2000 | |
物业管理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100≤X<300 | X<10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5000 | 1000≤Y<5000 | 500≤Y<1000 | Y<500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 | 8000≤Z<* | 100≤Z<8000 | Z<100 |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 (略) 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 (略) 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略) 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
采购需求说明
一、项目要求
1、本项目配备检测人员6人,其中项目负责人 1 人,人员要求如下:
序号 | 职位 | 人数(人) | 要求 |
1 | 项目负责人 | 1 | * (略) 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工程专业试验检测工程师(或试验检测师)资格证。 |
2 | 检测工程师 | 1 | (略) 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工程专业试验检测工程师(或试验检测师)资格证。 |
3 | 检测员 | 4 | 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工程或交通工程试验检测员(或助理试验检测师)及以上证书。 |
注:在投标文件的本项目专业工种安排表中填写上述人员名单及岗位设置,提供人员证书扫描件。 |
二、服务范围
1、20 (略) (略) 修复性及预防性养护工程检测的质量检测(附:检测清单)。
2、试验检测人认真做好检测前期工作,试验检测人编制详细的工作方案,确定检测内容、检测操作规程、评定标准、安全保障措施和检测服务期安排。
3、在接到委托人要求现场检测的通知后,试验检测人在 7 日内进场,并做好开展检测工作的一切准备工作。
*4、检测标准按照《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一册 土建工程》(JTG 5220-2020)等交通检测规范要求执行且符合现行实施的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厅有关规定,以及技术标准和要求(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用总价报价形式,投标人所报价格应包括履行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所必须的成本费用和投标人应承担的费用,包括获取相关检测资料、办公、交通、保险、人员、差旅、税费、测试工具等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应参照国家的相应标准,结合自身综合实力、市场行情、本项目具体
特点和要求进行报价,结算不超过合同价,后期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检测费用。
3.中标单位按照图纸设计内容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略) 发(2021)65号规定的检测频率进行检测(含过程检测)。
四、附:检测清单
序号 | 试验内容及参数 | 检测数量 | 单位 | ||
一、路面工程 | |||||
1 | 路基工程 | 过程检测 | 压实度 | 20 | 点 |
2 | 厚度 | 20 | 点 | ||
3 | 灰剂量 | 20 | 个 | ||
4 | 含水率 | 20 | 样 | ||
5 | 弯沉(贝克曼梁) | 500 | 点 | ||
6 | 宽度 | 20 | 处 | ||
7 | 水稳基层 | 过程检测 | 水稳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 | 10 | 组 |
8 | 水泥稳定碎石取芯(完整性) | 16 | 样 | ||
9 | 水泥稳定碎石厚度检测(取芯) | 16 | 点 | ||
10 | (略) 面 | 过程检测 | 混凝土强度 | 16 | 点 |
11 | 混凝土厚度 (取芯) | 16 | 点 | ||
12 | (略) 面 | 过程检测 | 沥青混合料厚度检测(取芯) | 61 | 点 |
13 | 路面平整度 | 1030 | 点 | ||
14 | 构造深度 | 26 | 点 | ||
15 | 摆式摩擦系数 | 26 | 处 | ||
16 | 渗水系数 | 26 | 点 | ||
共计206km | |||||
交工验收 | |||||
1 | 路面工程 | 交工验收 | 路面压实度 | 61 | 点 |
2 | 面层取芯 | 61 | 个.层 | ||
3 | 面层厚度 | 61 | 点 | ||
4 | 弯沉(贝克曼梁) | 1030 | 点 | ||
5 | 路面平整度 | 1030 | 点 | ||
6 | 路面外观 | 103 | km | ||
7 | 构造深度 | 26 | 点 | ||
8 | 渗水系数 | 26 | 点 | ||
9 | 交通工程 | 标志牌 | 立柱竖直度 | 5 | 点 |
10 | 标志板净空 | 5 | 尺 | ||
11 | 标志板厚度 | 5 | 点 | ||
12 | 标志逆反光系数 | 15 | 点 | ||
13 | 标线 | 逆反光系数 | 50 | 点 | |
14 | 厚度 | 50 | 点 | ||
15 | 防护栏 | 波形梁板基底金 属厚度 | 30 | 点 | |
16 | 波形梁钢护栏立 柱壁厚 | 30 | 点 | ||
17 | 波形梁钢护栏立 柱埋入深度 | 10 | 根 | ||
18 | 波形梁钢护栏横 梁中心高度 | 10 | 处 | ||
共计206km |
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所属行业(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备注 |
1 | 20 (略) (略) 修复性及预防性养护工程检测 | 20 (略) (略) 修复性及预防性养护工程检测 | 工程过程检测和交工检测等质量的检测 | 120个日历天 | 按照《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一册 土建工程》(JTG 5220-2020)等交通检测规范要求执行,并且符合现行实施的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厅有关规定,以及技术标准和要求。 | 其他未列 明行业★ |
第五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规则(A2)
最低评标价法(A2)
1.资格审查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当发现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将判定投标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时,不得评标。
审查内容 | 审查标准 | |
资格审查 | 营业执照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资格信用承诺函又未提供营业执照 |
资格条件 |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信用要求 |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注: 1. 信用记录查询渠道: (1)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http://**.cn查询为准)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以http://**.cn查询为准) (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http://**.cn/查询为准)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以http://**.cn查询为准) 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信用记录以投标截止时间的记录信息为准。 3.信用信息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 (略) 页截图随其他采购资料一同存档备查。 4.在上述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 |
其他 | 供应商被行政监督部门作出禁止投标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应该按无效投标处理的情形 |
2.评标
2.1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当发现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将判定投标人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审查内容 | 审查标准 | |
符合性审查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不一致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资格 |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文件盖章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 | |
投标文件签署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签章) | |
投标文件格式 | 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 |
投标方案及报价 |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 | |
投标有效期 | 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
服务时间、地点、付款方式 | 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
实质性要求 | 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有负偏离或未提供实质性要求证明材料的。 | |
其他 |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的情形 |
2.2投标报价的修正和调整:
2.2.1投标报价的修正: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2.2投标报价的调整: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扣除,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投标报价。
3.评审结果
3.1评标委员会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3.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4.例外情况
4.1当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时,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4.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3招标文件条款存在含义不清或者相互矛盾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针对相应条款作出有利于相应供应商的结论。
4.4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沟通并做书面记录。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书面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5.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结果公告除按法律、法规、规章及《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规定公告外,还应当公告无效供应商名称及原因(如有),经评审认可的中标供应商业绩(如有)、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报价。
(略) 政府采购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第二册 通用部分)采购人: (略) 交通运输局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 (略)
2024年08月16日
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
1.资金来源
1.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安排采购预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招标项目合同项下的款项。
2.招标文件内容
2.1招标文件共八章,分两册。各册的内容如下:
第一册(专用部分)
第 一 章 招标公告
第 二 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 三 章 合同条款前附表
第 四 章 采购需求
第 五 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规则
第二册(通用部分)
第 一 章 供应商须知
第 二 章 采购合同
第 三 章 投标文件格式
2.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承担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的风险。
3.对供应商的要求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其他采购活动”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采购活动。供应商可以同时承担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具体详见《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法律适用的函》(财办库〔2015〕295号)。
3.3供应商须满足资格要求。
3.4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5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投标。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协议(协议应附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招标文件未特别说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视为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写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4.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投标文件的组成
5.1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通用部分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5.2 如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联合协议。
5.3 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内容。
5.4涉及投标文件中须加盖单位公章的地方,不接受投标专用章。
6.投标函
6.1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函。
7.投标报价
7.1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报投标分项报价表。
7.2每项服务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7.3投标报价不得使用降价函或优惠报价。
7.4供应商应按固定价格报价,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7.5投标货币为人民币。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7.6投标报价为完成项目合同全部内容的总价。
8.投标有效期
8.1供应商须接受招标文件中投标有效期的相关规定。如不接受,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8.2如需延长投标有效期,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9.投标文件的编制与提交
9.1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与格式编写。
9.2投标文件因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9.3供应商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所需费用自理。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拒收投标文件:
10.1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11.偏离
11.1 本条所称偏离为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12.无效投标
12.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12.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12.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12.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12.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2.6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13.履约保证金
13.1履约保证金退付:如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按《 (略) 招标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规定》退付。
13.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
14.开标
14.1开标会议于规定时间、规定地点举行。
14.2开标会议由代理机构主持。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由项目开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开始。
14.3主持人介绍到会人员、宣布开标会议议程、宣布开标纪律。
14.4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上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达到三家或以上时,由主持人开标。
14.5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上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主持人应宣布招标不成功。
14.6主持人宣布开标结束,按规定移交资料。
15.评标
15.1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及评分规则:详见第一册第五章。
15.2评标原则:
15.2.1对投标文件的评价,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15.2.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15.3评标程序:
15.3.1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首先对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是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评标委员会对各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是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15.3.2澄清有关问题。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人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均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5.3.3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卖方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15.3.4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15.3.5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15.3.6评标委员会根据确定的评标办法和评分规则进行比较、排序,最后依据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15.4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供应商合同止,凡与本次招标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16.定标
16.1采购人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17.合同的授予和签订
17.1定标后,将以中标通知书形式通知中标供应商,并在安徽省 (略) 上发布中标公告。
17.2 合同价款为中标价。
17.3采购人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18.质疑与投诉
18.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以电子形式的,可以在线递交到邮箱(*@*q.com);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18.2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规定时限内一次性提出。
18.3质疑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18.4质疑与投诉的处理流程详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
19.验收
19.1采购人验收时,应严格依照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及相关验收规范进行核对、验收,形成验收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检测、验收费用由合同*方(采购人)承担。
20.合同标的转让与分包
20.1中标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20.2采购人允许分包,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0.3采购人不得强行要求中标供应商进行分包或使用指定的分包供应商。
21.价款结算办法(见专用部分第三章《合同条款前附表》)
22.附则
22.1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所有人员不得将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议以及评标的情况透露给供应商或与招标工作无关的人员。如有发现,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22.2本招标文件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第二章 采购合同(格式)
(略) 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方)通过安徽 (略) 组织的 公开招标 方式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中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方)为本项目中标人,现 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及本项目招标文件及附属材料、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及附属材料、中标通知书等相关资料的要求,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1 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 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 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1.1.1 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1.1.2 中标通知书;
1.1.3 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1.1.4 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1.1.5 其他相关采购文件。
1.2 服务
1.2.1 服务名称:20 (略) (略) 修复性及预防性养护工程检测 ;
1.2.2 服务内容: 20 (略) (略) 修复性及预防性养护工程检测的质量检测。
1.2.3 服务质量: 按照《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一册 土建工程》(JTG 5220-2020)等交通检测规范要求执行,并且符合现行实施的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厅有关规定,以及技术标准和要求。
1.3 价款
本合同总价为:¥ 含税(大写:人民币 元)。
分项价格:
序号 | 分项名称 | 分项价格 |
1 | 过程检测 | |
2 | 交工验收 | |
总价 |
1.4 付款方式和 结算账户
1.4.1 付款方式: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是否支付预付款: ■否; □是:金额和比例: ;支付时间: 。
具体付款方式: 提交符合要求的全部检测成果后一次性付清。
1.4.2 结算账户:
*方账户信息: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是否为政府采购贷款业务银行账户:__________(注:填“是”或“否”;如填“是”,则该银行账户如需变更,须经政府采购放贷银行出具书面盖章变更意见,否则不得变更账户信息)。
1.5 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
1.5.1 服务期限: 120个日历天 ;
1.5.2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
1.5.3 服务方式: 。
1.6 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
1.7权利、义务、违约责任
1.**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对方经济赔偿。
2.如果*方延期返还履约保证金、延期支付合同款项,*方可要求*方按照同期人民银行LPR支付逾期利息。
3.因*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的,*、*双方应充分协商,*方应对*方受到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或补偿。
4.对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造成*方合法利益受损的,*、*双方应充分协商,*方应对*方受到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或补偿。
5.如果*方无正当理由拖延管理或不按合同履约,将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因*方自身原 因导致*方迟延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逾期一天,*方需支付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二违约金。
6.*方如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方应予以赔偿。
7.*方如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除支付违约金外,*方仍应继续履行合同;*方逾期达 30 天或达到误期违约金最高限额时(最高限额为 10% ),*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就*方违约给*方造成的损失向*方索赔。
8.*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能完成管理和采购目标,*方有权要求*方给予*方经济赔偿。
9.*方应对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与合同要求不符、或履行合同过程出现的失误按下述情形及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因*方自身原因导致*方迟延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逾期一 天,*方需支付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二违约金 。
1.8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
(2)向 (略) 起诉。
1.9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每份合计 页,**双方各执 份,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采购人(*方): 供应商(*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 期: 日 期: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开标一览表
标题 | 内容 |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供应商(签章) | |
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 (签章) | |
投标总价 | |
服务期 | |
法定代表人 | |
授权代理人 |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封面)
供应商: (盖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一、投标函
投标函
致:(采购人全称)
1.在研究了 项目名称及编号(如为分包项目注明包号) 招标文件(含补充文件)后,我方愿意按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遵照招标文件(含补充文件)的要求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实施,完成本次招标范围的全部项目内容及其售后服务工作。
2.如果你单位接受我方的投标,我方将保证在开标一览表中载明的服务期内完成本招标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并达到招标规定的要求。
3.我方同意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书始终将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
4.在合同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书连同你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5.我方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6.我方完全接受招标文件的规定。
供应商: (盖单位印章)
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盖印章):
联系电话(传真):
年 月 日
二、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致: (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并郑重承诺:
(一)我单位(本人)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我单位(本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曾作出虚假承诺。
(三)我单位(本人)对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所作信用承诺不实、不尽,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及第七十九条:“……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进行处理。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印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既未提供前述承诺函又未提供营业执照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 46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 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 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
中小企业声明函说明
①供应商应审慎填报本声明函。
②企业名称(盖章)即投标供应商(盖章)。
③服务采购项目中《中小企业声明函》只填写服务标的即可。
④采用联合或合同分包方式的,供应商提供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⑤中标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⑥《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如有填写不真实谋取中标的,则《中小企业声明函》作无效处理,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四、投标分项报价表
投标分项报价表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报价(元) |
1 | 过程检测 | |||||
2 | 交工验收 | |||||
投标报价合计(元) |
注:
1.上述报价为综合报价,应包含一切税费。
2.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填写。
3.表格不够可以自行加页。
五、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情况一览表(如有)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情况一览表
姓名 | 年龄 | 职称及等级 | 职业资格 | 从事相关经历(简历) |
六、本项目专业工种安排表(如有)
本项目专业工种安排表
工种 | 要求(条件) | 人数 | 备注 |
********** | |||
合计 |
七、为本项目拟配备的主要设备清单(如有)
为本项目拟配备的主要设备清单
序号 | 类型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设备产权性质) |
八、技术偏离表(格式)
技术偏离表
经过认真研究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列技术要求,我方确认,除下列偏离表所列情况外,我方响应情况全部为“符合”。
序号 | 名称 | 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 | 投标文件的技术响应 | 差异说明 | 备注:可以填写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的具体位置(页码) |
1 | |||||
2 | |||||
3 | |||||
… | |||||
注:
1. 投标人仅需列明存在差异的内容,除列明的差异外,视为全部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符合”指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
2.本表填写时,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为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技术响应应据实填写。
3.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招标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
九、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经过认真研究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列商务条款,我方确认,除下列偏离表所列情况外,我方响应情况全部为“符合”。
序号 | 名称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偏离情况 | 说明 | 备注:可以填写相关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中的具体位置(页码) |
1 | 服务地点 | 正偏离/负偏离 | ||||
2 | 付款方式 | 正偏离/负偏离 | ||||
3 | ||||||
4 | ||||||
… |
备注:
1. 投标人仅需列明存在偏离(包含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除列明的偏离外,视为全部符合招标文件商务条款要求。“符合”指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正偏离”指优于招标文件要求;“负偏离”指低于招标文件要求。
2.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招标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
十、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致:(采购人)
我单位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 (项目名称) 的投标,在参加项目的交易活动过程中,郑重承诺如下:
中标(成交)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与采购人订立有悖于采购结果的合同或协议;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盖单位印章)
法定代表人:(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十一、其他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申明,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 为我方授权委托人,参加 (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 的投标活动。授权委托人在本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合同洽谈及合同的执行和保修保养时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并承担其法律后果。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招标项目履约结束时止。
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
性别:
年龄:
供应商: (盖单位印章)
法定代表人: (盖印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
(法定代表人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职务为 (职务名称)。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
供应商: (盖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2.供应商按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及评标办法及评分规则要求提供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