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规定,现将 (略) 乐至县新型高端铝合金型材西南基地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 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 (略) 乐至县新型高端铝合金型材西南基地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地点:四川乐至经济开发区文峰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建设有车间、食堂、宿舍、展厅、办公楼等。车间内安装熔炼炉、挤压机、时效炉、喷涂生产线、氟碳漆线等设备进行熔铸、挤压、表面处理、隔热断桥等工序。建成后,形成年产能*吨新型高端铝合金型材。
二、 建设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略)
联 系 人:康总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q.com
三、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
本次评价主要工作内容为建设项目概况、工程分析、污染防治措施、大气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及风险环境影响评价等,并结合公众参与调查结果,分析项目实施的环境可行性。从环保的角度给出相应的建议,以期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更好保护。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该项目;
(3)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七、公示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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