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3-12-29
稷山县2023年度雨污分流改造及后续源头治理建设工程 | |||
(略) 稷山县县城 | 21084 | ||
稷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付红安 | ||
13169 | 230 | ||
2025-12-31 | |||
改建 | |||
1、对稷山县城5个主次干道的排水设施进行雨污分流改造:①稷峰街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丰喜路-稷圣路);②育英街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民乐园-稷圣路);③大佛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富强街-稷南大道);④稷王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育英街-稷南大道);⑤后稷街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振兴路-大佛路)。2、对城中村和老旧街巷、居民小区、企事业单位及公共建筑分流后的雨污水进行源头治理。 | |||
环保措施: 工程固体废弃物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对施工弃土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如拦渣坝、拦渣堤等,之后采取整治、覆土措施,改造为农业或林业用地。防治水土流失的发生,对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在各施工点配备分类垃圾贮存箱,将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定期运至附近县城垃圾堆放点处置。 | |||
有环保措施: 在生活区和施工区之间要建立防扩展带,对受噪声影响较大的一线施工人员要佩戴防声头盔和隔声耳塞,把噪声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工程如果夜间施工,必须严格控制噪声污染,噪声等不得大于夜间标准55dB,以免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加强施工期噪声监测,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