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岐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岐山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岐山县2023-9 | 宗地总面积: | 770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宗地东邻:南星村宅基地,南邻:京泰公司用地,西邻:岐山大道,北邻:南星村宅基地。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3.5 | 建筑密度(%): | ≤40 | ||
绿化率(%): | 30≤ | 建筑限高(米): | =1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零售商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零售商业用地 | 7704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22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40 | |||
起始价: | 438.6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3年10月07日 08时00分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3年10月16日 17时00分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09月19日 至 2023年10月14日 到 岐山县自然资源局三楼耕地保护股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23年09月19日 至 2023年10月14日 到 岐山县自然资源局三楼耕地保护股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4日 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10月14日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岐山县2023-9 号地块:2023年10月07日 08时00分 至 2023年10月16日 17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岐山县凤仪路中段
联 系 人:李慧娟
联系电话:0917-*开
户单位:岐山县自然资源局
岐山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