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阳阳江港吉树作业区#J9~#J10泊位码头工程项目(调整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9月26日至2024年10月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江 (略) 2 (略) 生态环境局,邮编:#
联系电话:(0662)#
传 真:(06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阳江港吉树作业区#J9~#J10泊位码头工程项目(调整版)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建设地点 | (略) 江城区平冈镇阳江港海陵湾港区吉树作业区#J9~#J10泊位 |
环评机构 | 广州 (略) |
项目概况 | 阳江港吉树作业区#J9~#J10泊位码头工程项目(调整版)位于阳江港海陵湾港区吉树作业区#J9~#J10泊位(九姜河口南岸)。原建设内容于2021年10月13日 (略) 生态环境局的批复(阳环建审[2021]43号),于同年开工建设,目前尚未竣工。为满足风电装备出运、制造及运维所需物资的装卸等需求, (略) (略) 拟对阳江港吉树作业区#J9~#J10泊位码头的建设规模及平面布置进行改造。经对照《港口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本次调整后,本项目码头工程实际的靠泊等级提升,属于重大变动,需要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本项目调整后主要建设内容如下:建设2个3000吨级泊位,兼顾风电设备特种运输船,水工结构按照停靠5#风电设备特种运输船设计,码头采用嵌入式港池布置。主要水工建筑物包括:1# (略) 、2# (略) 、 (略) 、 (略) 等。总疏浚量为149.#m3。设计年吞吐量#吨/年,其中风电设备及其配套件约#吨、风电装备制造或运维所需的钢铁及其他杂货#吨。 本项目总投资约#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20.#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污染防治措施:#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临时环保厕所收集, (略) 政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单位应建立施工污水管理计划,同时对施工场地后方#域设置沉沙池,施工废水经过沉沙池收集后回用,严禁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工程附近海域。建设单位在施工场地应设置的沉沙池收集雨水,经过沉沙池沉淀后用于#域场地洒水。施工船舶含油污水交由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置,施工期船舶生活污水上岸后与#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一同通过临时环保厕所收集, (略) 政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得在海域排放。本项目营运期废污水主要包括码头工作人员生活污水、船舶油污水和船舶生活污水。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本项目码头和堆场雨水为清洁雨水,采用带箅式雨水检查井排水沟收集雨水,后进 (略) 。近期,项目码头、船舶和工作人员生活污 (略) 后,接入阳江港吉树作业区#J11~#J12泊位码头工程的综合污水处理站,经处理达标后部分 (略) 洒水及绿化,不外排。远期,临港工业园区污水 (略) 接入本项目后,生活污水纳入临港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外排。营运期间船舶含油污水交由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单位应对施工场地和主 (略) 定期洒水抑尘,减少运输过程产生扬尘。水泥或其他易起尘的物料,应严密遮盖或存放到临时仓库内,减少堆场存放扬尘; (略) 应经常洒水,并铺设竹笆、草包等,减少由于汽车经过和风吹 (略) 扬尘。施工现场应设围栏,缩小施工扬尘的扩散范围;对施工现场进行科学管理,统一堆放施工弃土、施工材料,设置防尘或围栏防护设施,避免露天长期堆放易起尘的弃土和物料,减少扬尘或粉尘污染;汽车运输土方、砂石料、水泥建筑材料进场时,严格控制行车速度,对易起尘的物料加盖篷布,减少装卸粉尘污染。合理安排混凝土搅拌场地及防尘措施,防止搅拌过程中粉尘的产生。对入场施工机械进行管理,检查合格的机器才可进场作业,减少施工机器和车船产生的燃油废气。施工期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相应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码头场地定期采用洒水车定时洒水,减少码头的二次扬尘。道路行驶车辆应限制车速,同时应选用无铅化、环保型的燃料。堆场中定期洒水,减少运输及装卸作业产生的扬尘。营运期船舶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应执行《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交海发〔2018〕168号)的相关规定。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车辆,应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固定强噪声源应考虑加装隔音罩,同时应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转。施工车辆在经过 (略) 段时禁止鸣笛。在作业过程中加强对各种机械的管理、维护和保养,使施工机械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减少因机械磨损而增加的噪声。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蔽物,应安排在远离声环境敏感点一侧。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噪声限值标准。营运期应选用的装卸机械等设备必须满足《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规范》的有关要求。对于风机、水泵、空调等设备,应采用隔声和减振措施,以降低噪声对环境的污染。港区内布置达标面积的绿化,能起到吸声和隔声的作用。加强船岸协调,尽量减少船舶鸣笛次数。运输车辆控制行车速度,减少扬尘和噪音。营运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如建筑垃圾可回收的尽量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管理和环保教育,码头施工垃圾应定点集中堆放,分类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在施工区内设置杂物停滞区、垃圾箱和卫生责任区,经常清理各类施工垃圾,并确定责任人和定期清除的周期。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在施工场地附近设置固体废物临时堆放场地,固体废物堆放场地周围应设围挡和沉沙池,并对施工期场地建材等固体废物采取掩盖措施,避免施工过程中临时堆放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加强对施工单位监督管理,禁止将施工垃圾,倾倒至项目附近海域中。船舶垃圾应做好日常的收集、分类与储存工作,靠岸后交#域处理。建设单位应负责对固体废物收集处理工作进行监督,与施工单位签订环保责任书,由各施工单位负责施工期固体废物的处理。各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管理,配备一定数量的垃圾桶,固体垃圾做到分类收集,并 (略) 政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营运期工程成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港区生活垃圾以及在港船舶垃圾。在码头设置一些具有明显标识的垃圾回收桶,回收船舶固体废弃物,并及 (略) 政垃圾处理厂统一处置。船舶固体废弃物不得倾倒入海。船舶油渣应设置专用的危险废物暂存设施,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配备垃圾车及垃圾桶,用于收集工作人员产生的垃圾以及港区垃圾,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暂存至后方库区固定生活垃圾存放点,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污泥定期委托有能力处理单位进行清掏处理,严禁私自倾倒填埋。 (5)海洋生态保护措施:在港池疏浚工程中,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船舶数量、位置、挖泥进度,尽量减少疏浚作业对底泥的搅动强度和范围;疏浚吹填前严格检查疏泥管道接头严密性,防止泥浆由接口处喷洒;做好施工设备的日常维修检查工作,保持挖泥设备的良好运行和密闭性,发生故障后应及时予以修复。精确定位,减少超挖土方量。严格控制吹填高程,防止疏浚土漫过围堰,吹填施工时应在围堰内侧铺设防渗布,以减少吹填泥沙外渗对环境的影响。恶劣天气条件下应提前做好施工安全防护,避免造成事故及围堰坍塌等生产事故。应对整个施工进行合理规划,尽量缩短施工期,以减轻施工可能带来的水生生态环境影响。作业期间应同步进行海洋监测,并利用监测结果反过来约束施工作业,尽量减少项目施工对邻近水体的环境所产生的影响。拆除桩基时,需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拆除过程中控制拔出速度,尽量减缓泥沙对海水的冲击,减少悬浮物对海洋水质造成的污染。尽可能选择避开底栖生物、鱼类的产卵期、浮游动物的快速生长期及鱼卵、仔鱼、幼鱼的高密度季节进行施工作业。本项目的建设将会造成区域范围内一定量的海洋生物资源损失,建设单位按照“损失多少,补偿多少”的生态补偿原则,应予以补偿。具体补偿的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由应按相关规定落实。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施工期及营运期严格落实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制定合理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演练,一旦发生风险事故时,应及时采取适宜的应急措施,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限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