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发改投〔2022〕765 号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奉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奉节县永乐镇江南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初设)的批复
奉节县永乐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申请对奉节县永乐镇江南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初设)进行审批的函》(永乐府函〔2022〕99号)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初设)及相关资料收悉,结合《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奉节县2023年度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含三峡水库库区基金)项目库项目的批复》(奉节府函〔2022〕182号)及专家审查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该报告,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奉节县永乐镇江南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程(2209-*-04-01-*)。
二、项目法人:奉节县永乐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奉节县永乐镇江南社区。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本工程新建便民服务中心办公楼1座,建筑层数及建筑高度:3F/12.50m,建设用地面积1328.06m2,总建筑面积492.56m2,占地面积227.96m2,多层公共建筑,建筑设计使用年限50年。室外停车位6个,室外场地硬化560.63m2,3.5m (略) 灯3盏。
六、建设工期:6个月。
七、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180.5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48.9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3.00万元,预备费用8.60万元。资金来源为三峡水库库区基金。
八、招标核准:本项目按照《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节县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奉节府办发〔2020〕75号)文件要求执行。
九、审查意见:
(一)该项目初步设计由专家组审查、设计单位修改,专家组复核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
(二)进一步完善该项目的无障碍设计。
(三)进一步复核概算工程量及有关工程费用的取费依据。
(四)必须严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 (略) 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2019年版)的通知》(渝建发〔2019〕25号)的相关规定,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五)施工图审查机构应按照《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参照初步设计专家审查意见,督促设计单位修改、完善施工图设计,严把施工图审查关,确保工程设计质量。
(六)其他未尽事宜以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规定为准。
十、其他:
(一)本初步设计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随意更改经批准的初步设计。确需变更,须按程序报县住房城乡建委重新审批。
(二)本批复下达后6个月内须将施工设计图送审图机构审查,审查合格后报县住房城乡建委备案,逾期未报且又未向县住房城乡建委申请延期,本批复自行失效(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该项目不得占用基本农田。请你单位接件后,完善项目建设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奉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