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天宁区郑*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郑*镇中小学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郑政发〔2023〕7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郑*镇办学条件,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郑*镇中小学二期工程。
二、项 (略) 天宁区郑*镇,季子路北侧、大宁路东侧地块。用地面积52909平方米,通过划拨方式取得。
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新建篮球场、足球场、塑胶跑道、羽毛球、乒乓球等运动场地,实施配套绿化、室外安装水电气、室外给排水以及其它附属工程等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4314.7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825.5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45.01万元,基本预备费247.06万元。 (略) 天宁区郑*镇人民政府筹措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 (略) 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310-*-04-01-*)
(略) 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0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