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 (略) 食品加工项目位于 (略) 惠安县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张坂镇玉埕村埕边自然村1552号。项目新增投资*元,租赁厂房建筑面积6385平方米。项目增加购置洗瓶机、消毒设备、旋盖机、灌装机、真空包装机、夹层锅等设备数量,预计蒜蓉酱生产规模增加100吨/年,辣椒酱生产规模增加40吨/年,芥菜制品年生产规模达到25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项目需要办理环境影响评价, (略) 华大环 (略) 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该项目环评工作即将开展,今向公众公开下列信息,征询公众意见,特此公告。
(1) 项目名称
福建省 (略) 食品加工项目
(2)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福建省 (略)
地址: (略) 惠安县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张坂镇玉埕村埕边自然村1552号
联系人:刘明兰 联系电话:*
(3)环评编制单位
(略) 华大环 (略)
(4)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通过信函、电话和电 (略) 提交公众意见或公众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