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征求公众对重大工程项目实施的意见和诉求,对本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宝格德乌拉苏木根子社区旅游村落新建与搬迁建设项目
2.项目建设单位:新巴尔虎右旗宝格德乌拉苏木根子社区居民委员会
3.项目建设性质:新建与搬迁
4.项目地点:新巴尔虎右旗宝格德乌拉苏木根子社区
5.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该项目总建筑面积3547平方米,新建蒙古包5座,其中直径10米1座蒙古包(带底座270平方米),直径6米4座蒙古包(带底座480平方米);集成房3个;给水、供电、及污水管线工程;木栈道120平方米;标识标牌10个。搬迁直径8米2座蒙古包(带底座390平方米),直径6米11座住宿蒙古包(带底座539平方米);水冲式厕所2个,建设面积48平方米;厨房1间,建设面积70平方米;业务用房1间,建设用地380平方米;停车场1座建设面积1250平方米。
6:投资金额:9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
本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对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方面的影响:对环境、交通、公共安全等方面的影响:对项目建设地点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影响。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方式及期限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建设地点周边可能受项目影响的群众及企事业单位人员等。
2、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公示期间,群众可以通过电话与建设单位及评估单位联系,提出对重大工程项目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面的意见建议及其他相关诉求。
3、公示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
四、公众参与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巴尔虎右旗宝格德乌拉苏木根子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人:红霞 联系电话:*
评估单位:内蒙古博元土地 (略)
联系人:邵艳红 联系电话:*
新巴尔虎右旗宝格德乌拉苏木根子社区居民委员会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