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江津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电话:023-*。通讯地址: (略) 江津区鼎山大道744号附2号,邮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 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轨道交通配件、型材生产加工项目 | (略) 江津区珞璜镇工业园区 (略) 1号1幢2-1 | 重庆重 (略) | 重庆 (略) | 拟建项目租 (略) 江津区珞璜工业园区 (略) 1号1幢2-1厂房建设,建成后年喷涂24套轨道交通配件、型材,项目喷涂的一套轨道交通配件、型材生产包括49个大骨架、32个小骨架、42块端裙板、112个检查门组成(小型检查门组成60个、中型检查门组成30个、大型检查门组成22个)、20个电器控制箱架、1500根玻纤型材;其中仅检查门组成喷涂油性漆,其余产品均喷涂水性漆。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4%。 | (1)地表水:拟建项目生活污水、地面清洁废水经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 (略) (略) ;喷漆房水帘废水、喷漆房喷淋系统废水、打磨台水帘系统废水通过自建的一体化废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 (略) (略) ;处理 (略) (略) 进入珞璜工业园B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放。(2)大气环境:拟建项目在4个喷漆操作口分别设置集气装置,在晾干房、烘干房内部设置集气装置,项目调漆废气、喷漆废气、晾干废气、洗枪废气、烘干废气经收集后通过“除湿除雾水帘+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打磨废气经侧吸集气收集后经“水帘+袋式除尘”处理后经15米高DA002排气筒排放;危废贮存设施废气设置废气收集装置及活性炭吸附箱,废气通过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3)声环境: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4)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类处置。(5)环境风险: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制度,按规定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 (略) 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了备案证(2403-*-04-01-*)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