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一中公租房小区2022-2024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Z-CG-XS*
二、项目名称:金寨一中公租房小区2022-2024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 (略)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 (略) 民营科技园一园用地内综合楼105室
中标(成交)金额:***万*仟*佰***元零*分(小写:*.03元)。(本项目服务期3年,***万*仟*佰***元零*分/年(小写:*.01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金寨一中公租房小区 2022-2024 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金寨一中公租房位于新城区一中东,物业管理范围包括 408 套房屋(3 幢)、小区内绿化、公共区域以及公共设施设备等 服务要求:(1)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作为服务承包主体,对物业管理服务区域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承担安全主体责任。按照安全生产相关法规、制度和标准,认真落实和部署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不因物业管理责任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以及治安、消防等重大事 件;(2)鼓励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出合理化建议,优化服务方案,促进项目更好实施。(3)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用工,为聘用人员办理保险,不得拖欠员工工资; (4)物业管理企业服务期间所属员工发生人身伤亡事故、财产损失等,均由物业管理服务企业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服务时间:3 年,合同一年一签,供应商上一年度合同履约经采购人考核合格,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服务标准:本物业管理服务参照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年3月1日发布的《住宅区物业服务标准》(DB34/5000-2013)B 级要求执行。 |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宏前、贾庆华、张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取*.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相尚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蜀山区 (略) (略) 广场15栋401,联系电话:130 8750 5585。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釆购管理科提出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寨县 (略)
地址:金寨县梅山镇新城区
联系方式:158 5525 27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相尚 (略)
地址: (略) 蜀山区 (略) (略) 广场15栋 401
联系方式:130 8750 5585
十、附件
1.竞争性谈判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4.中小企业声明函
金寨县 (略)
安徽相尚 (略)
2022年10月14日
金寨一中公租房小区2022-2024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Z-CG-XS*
二、项目名称:金寨一中公租房小区2022-2024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 (略)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 (略) 民营科技园一园用地内综合楼105室
中标(成交)金额:***万*仟*佰***元零*分(小写:*.03元)。(本项目服务期3年,***万*仟*佰***元零*分/年(小写:*.01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金寨一中公租房小区 2022-2024 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金寨一中公租房位于新城区一中东,物业管理范围包括 408 套房屋(3 幢)、小区内绿化、公共区域以及公共设施设备等 服务要求:(1)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作为服务承包主体,对物业管理服务区域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承担安全主体责任。按照安全生产相关法规、制度和标准,认真落实和部署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不因物业管理责任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以及治安、消防等重大事 件;(2)鼓励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出合理化建议,优化服务方案,促进项目更好实施。(3)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用工,为聘用人员办理保险,不得拖欠员工工资; (4)物业管理企业服务期间所属员工发生人身伤亡事故、财产损失等,均由物业管理服务企业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服务时间:3 年,合同一年一签,供应商上一年度合同履约经采购人考核合格,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服务标准:本物业管理服务参照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年3月1日发布的《住宅区物业服务标准》(DB34/5000-2013)B 级要求执行。 |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宏前、贾庆华、张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取*.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相尚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蜀山区 (略) (略) 广场15栋401,联系电话:130 8750 5585。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釆购管理科提出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寨县 (略)
地址:金寨县梅山镇新城区
联系方式:158 5525 27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相尚 (略)
地址: (略) 蜀山区 (略) (略) 广场15栋 401
联系方式:130 8750 5585
十、附件
1.竞争性谈判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4.中小企业声明函
金寨县 (略)
安徽相尚 (略)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