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委托新疆兵 (略) (略) 承担“兵团第七师奎屯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兵团第七师奎屯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兵团第七师
3、建设内容及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对奎屯灌区6条干渠进行防渗改(新)建,总长103.55km;配套建筑物81座,其中:水闸34座,交通桥31座,渡槽5座,倒虹吸2座,汇合口3座,人行便桥6座。
改建排渠2条,长度53.8km,其中北总干排改建长度19.62km,中路千排改建长度34.18km。
灌区信息化工程包括建设水情监测站点83处、闸门自动控制系统闸控站41处、视频监控站点65处,升级并补充完善 (略) , (略) 及调度室,分中心补充信息化管理设备, (略) 络125km。
4、工程总投资
工程总投资*万元。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第七师130 (略) 718号
联系人:崔江
电话:0992-*
三、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新疆兵 (略) (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36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991-*
电子信箱:*@*63.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http://**_*.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