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转让挂牌底价为单价价格,转让标的存储于科尔沁左翼中旗内蒙古科尔沁农机种植专业合作社南一公里处花吐古拉青贮窖内,青贮饲料约4068.96吨,分两窖储存,其中一个窖的青贮因开窖导致部分腐烂、发霉和变质。最终交割以实际过磅数为准,过磅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转、受双方自行结算全部交易价款,标的交易价款计算方法为:最终实际成交金额=实际交接重量×最终成交单价,最终按照转受让双方确定的交割重量由双方自行结算全部交易价款。受让方须在提货现场将交易价款直接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称重完毕后须在提货现场签订《资产交接完毕说明》,中心将依据此材料作为实际交割重量依据,收取交易服务费。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中心收到转、受双方签订《资产交接完毕说明》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扣除受让方须向中心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账户信息,无息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 2、本次转让青贮需受让方自提,转让价格不包含人工、运输、装卸、打包等费用,提货产生的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3、转让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开具发票。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中心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勘验,未看样的意向受让方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确认。 5、标的物交付过程中因整理、装卸、运输、管理等产生的费用和安全责任,以及经营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7、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公告要求付清全部交易价款(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和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本次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在中心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 8、 (略) 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 (略) 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