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电厂配套环保设施项目的建设单位是国能神福(石狮) (略) ,该项 (略) 蚶江镇溪前村废弃的北锅采石场内建设 1 座事故备用贮灰场,用于国能神福(石狮) (略) 和福建省 (略) 产生的粉煤灰、炉渣、石子煤、脱硫石膏在综合利用不顺畅时的临时贮存,不作为填埋场或长期贮存使用,固废贮存期原则上不超过半年。该项目环评报告表已取得环评批复(泉狮环评(2024)表19号)。根据项目环评及批复,灰场设计总库容约为46.* m3。
根据国家环保部2017年11月20日发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 4号),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因此,本项目作出以下公示:
(1)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起止日期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起止日期: 2024年8月6日至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完成期间,对厂内主体工程及配套环保设施进行调试。
(2)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3)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国能神福(石狮) (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鸿山镇*堡工业区21号
联系人:颜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