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公告
(略) (略) (略) 受理苏州振丰 (略) 破产清算一案,于2024年10月23日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应到会债权人人数3家,其中普通债权3笔。经管理人核查,参加本次会议投票表决人数为2家,发出表决票2张,收回的表决票2张,本次表决有效。
现管理人就表决结果公告如下:
《财产管理方案》表决结果为:2票同意,0票不同意,1票弃权。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票的债权人数的比例为100%,占有表决权的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为59.37%。表决结果:通过。
《财产变价方案》表决结果为:2票同意,0票不同意,1票弃权。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票的债权人数的比例为100%,占有表决权的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为59.37%。表决结果:通过。
《财产分配方案》表决结果为:2票同意,0票不同意,1票弃权。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票的债权人数的比例为100%,占有表决权的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为59.37%。表决结果:通过。
《非现场议事机制和表决规则》表决结果为:2票同意,0票不同意,1票弃权。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票的债权人数的比例为100%,占有表决权的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为59.37%。表决结果:通过。
《提起追缴股东抽逃出资的诉讼方案》表决结果为:2票同意,0票不同意,1票弃权。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票的债权人数的比例为100%,占有表决权的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为59.37%。表决结果:通过。
《提起诉讼追究债务人有关人员妨害清算责任的方案》表决结果为:2票同意,0票不同意,1票弃权。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票的债权人数的比例为100%,占有表决权的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为59.37%。表决结果:通过。
债权人会议表决的结果管理人已于会后告知各债权人,本次债权人会议对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可自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 (略) 裁定撤销该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振丰 (略) 管理人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