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香 (略) 建设项目专项验收
二、受理范围
(略) 建设方案审查通过的项目。
三、设立依据
1、关于印发《 (略) (略) 建设项目低影响设施验收流程及技术要点(试行)》的通知
2、 (略) (略) 建设低影响开发雨水工程施工与验收导则(试行)
四、办事流程
1、申请:*@*ttp://**
2、受理: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材料符合要求的,对申请进行正式受理;材料不符要求的,退回材料,并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
3、现场验收: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项目组织建设单位、设计、勘察、监理、施工等单位 (略) 建设工程专项验收,验收通过的,将验收基本情况记录表反馈至申请单位;需要整改的,将验收基本情况记录表及整改记录单反馈至申请单位,申请单位需根据整改意见在30自然日内将整改回复报告提交至香洲区海绵办。
4、批复:核实无误后出具验收意见。
五、需提交材料
1、 (略) 专项验收申请书(详见附件1);
2、 (略) 方案设计审查意见、施工图审查意见;
3、竣工图、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文件;
4、 (略) 隐蔽工程、验收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及影像资料;
5、主要建筑材料和制品(如透水砖、透水混凝土、雨水回收设施等)的合格证和检验报告;
6、主要设备(如水泵、消毒设备、成套处理设备、监测设备等)产品合格证及试运行报告;
7、 (略) (略) 建设项目专项验收报告(附件2)
8、 (略) (略) 建设低影响开发设施验收内部审查一览表(详见附件3)
9、 (略) (略) 建设低影响开发单位工程、分布工程、分项工程验收评定表(详见附件4)
六、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无
八、发文类型
(略) 香 (略) 建设项目验收意见
九、咨询电话
0756-*
十、申报材料提交地址
(略) 香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06室( (略) 188号)
十一、附件下载
1. (略) 建设专项验收申请书
2. (略) (略) 建设项目专项验收报告
3. (略) (略) 建设低影响开发设施验收内部审查一览表
4. (略) (略) 建设低影响开发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验收评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