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 (略) 场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因素,反不正当竞争对公平竞争和经济发展的保障和支撑作用日益凸显。为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维 (略) 场环境,有效制止和打击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切实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略) 场监督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违法行为线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重点聚焦民生和新消费领域、重要 (略) 场、商业营销环节和新经济领域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互联网数字经济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
1.网络直播带货中虚假宣传行为;
2.利用技术手段实施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3.经营者在经营或服务活动中对其经营的商品(服务)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刷单炒信)、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4.其他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民生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
1. 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或者虚假宣传行为;
2.与近视防控产品、儿童化妆品相关的虚假宣传行为;
3.培训机构的虚假宣传;
4.医药购销、医疗设备采购等行业的商业贿赂行为;
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暗中向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进行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以明示方式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或者向中间人支付佣金,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如实入账的除外。
5、通过组织虚假交易、虚构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三)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1.虚构奖项、奖品、奖金金额等;
2.仅在活动范围中的特定区域投放奖品;
3.在活动期间将带有中奖标志的商品、奖券不投放、 (略) 场;
4.将带有不同奖金金额或者奖品标志的商品、奖券按不 (略) 场;
5.未按照向消费者明示的信息兑奖;
6.有奖销售,让内部员工、指定单位或者个人中奖;
7.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
8.其他谎称有奖的方式。
(四)侵害企业品牌和信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1.侵犯他人商业秘密行为;
一是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是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是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四是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仿冒知名企业、名优产品的名称、字号等标识及生产、销售仿冒混淆农资产品的混淆行为;
一是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商标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二是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三是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
四是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3.经营者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诋毁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商业诋毁行为。
二、注意事项
举报材料应当包括: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相关事实和证据材料。相关基本信息和证据材料应当真实、客观。
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2315
电子邮箱:*@*63.com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 (略) 场监督管理局 (阜南县鹿城镇三塔路53号)
邮政编码:*
对不正当竞争行为,任何单位和 (略) 场监管部门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举报不正当竞争行为!
特此公告。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8日